再有市民就宣誓有效性提司法覆核 涉梁振英及3立會議員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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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市民入稟挑戰就職宣誓的有效性。今次更牽涉行政長官梁振英及3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

長洲居民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就行政長官梁振英及3名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的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入稟狀將梁振英、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及蔣麗芸列為被告,指他們違反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內容。入稟狀附件指,梁振英4年前宣誓就任特首時,讀漏「香港」二字;黃定光上月宣誓時同樣是讀漏「香港」二字;使用英語宣誓的石禮謙將「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 Region」;蔣麗芸以普通話諧音讀出誓詞中「人民」二字。入稟人要求法庭裁定4人宣誓無效,應失去相應公職資格。

蔣麗芸回應說,自問普通話幾好,發音清楚及標準,過程屬莊重及嚴肅。黃定光就承認讀漏是一個錯失,表示會承擔責任及後果,會尊重法庭的裁決。石禮謙指自己只是老花錯誤讀誓詞。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醒市民,不要輕易提出無勝訴機會的訴訟,因為本港司法制度規定敗訴一方,不單要支付自己的律師費,亦要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希望市民考慮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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