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達:張曉明遲到的「撥亂反正」

2017-08-07
劉仲達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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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表示要尊重和遵守中英聯合聲明。(設計圖片/ 文匯報資料圖片)

香港回歸二十週年之際,有關《中英聯合聲明》是否失效的話題再度被炒。8月1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香港會見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公眾知識分子」代表團一行,也有代表團成員當面提出聯合聲明的效力問題。 

中聯辦官方網站如此報道:「張曉明表示,中英聯合聲明是中英兩國為解決香港問題而簽署的雙邊協議,是一項國際條約。事實證明,中國政府履行在聯合聲明中所作承諾的誠意是不容懷疑的。同時,應當看到,後來中國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不但涵蓋了聯合聲明的內容,而且比聯合聲明作出更全面、更具體、更規範的規定,是『一國兩制』方針和聯合聲明有關規定的具體化、法律化、制度化。我們要尊重和遵守聯合聲明,但更要強調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維護基本法的權威。」 

張曉明這番表態,澄清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一些說法,要義大概有二:第一,聯合聲明是一項國際條約,「要尊重和遵守」。否認了聲明已經「失效」;第二,基本法是聯合聲明有關規定的具體化、法律化、制度化,更要維護其權威。 

回顧這場口水戰,這場輿論戰,中方屢屢處於下風,確實有反思的必要——如何有話好好說,而不是一味展示強硬,不顧觀感。 

這場風波始於2014年。當時佔中運動爆發,有英國議員被中國拒絕入境香港,據報當年12月中國駐英公使倪堅曾向國會議員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 

作為在聯合國備案的國際條約,怎麼會一下子就「失效」啊?這種道理根本不需要國際法知識,用膝蓋都可以判斷。當時中國外交部回應重申,英方無主權、監督權及道義責任,卻不澄清倪堅是否真的說過「失效」,難怪北京被斥「毀約」,一開始就處於道德下風。 

回歸二十週年之際,英國外交大臣約翰遜表示,英國對香港及《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與20年前一樣堅定。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回應,「《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 

陸慷的回應,尤其是「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不具備任何約束力」的說法,再度引發聯合聲明「失效」的炒作,輿論也明顯一邊倒。美國之音的網上調查顯示,81%認為,這是中方背信棄義。不得不說,這位發言人的回應確實草率,欠缺周全。 

1984年,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先由中方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然後由英方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條則是,中方宣布對港的12條基本方針政策,包括特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等等,並以附件一的形式具體說明。其他幾條則是過渡期的一些安排。 

如果外交部發言人說,《聲明》第三條及附件一是中方單方面宣布,並且已經納入基本法予以落實,而1997之後的香港屬於中國內政,英方無權干預,那就比較容易接受。但他一味強悍,嘴巴爽了,卻明顯偏頗,予人口實。即使理不糙,話也太糙了,有失泱泱大國的身份。 

整場風波前後長達三年,直至今天才由張曉明出面澄清,也算是一場遲到的「撥亂反正」,當中的教訓值得汲取。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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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英國政府不再容許英國法官接受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命,等如英國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打擊香港的法治,打擊香港司法制度的聲譽和威信,並且把責任推到中央政府身上,其心可誅。

    黎棟國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