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GPS》黃之鋒三人衝擊政總案 律政司上訴要求加刑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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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立。(大公報資料圖片)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等三人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案,律政司不滿判刑太輕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即時監禁,聆訊早上(9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控方不爭議三名上訴人犯案目的並非出於個人利益,但指若非法集結導致破壞社會安寧,程度形同暴動,若法庭單憑年輕人只是出於表達意見而寬待三名上訴人,恐怕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

律政司又指,雖然示威者沒武器,但有約100人的力量推閘,暴力程度不小。羅冠聰更明知有警員到場增援,仍倡議群眾反包圍警察,所謂「和理非」根本是「口是心非」,這是加刑因素,現時刑期明顯不足,上訴庭理應改判三人監禁。

三人在2014年9月26日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立,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被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

七警案最後一名警員獲批保釋等候上訴

七名警務人員涉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於金鐘暗角毆打曾健超,上訴庭今日批准最後一名被告警員關嘉豪保釋外出。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出,由於上訴聆訊最少排期在6至9個月後進行,被告服刑時間可能長於實際刑期,所以批准他以10萬現金保釋、他需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及於報稱地址居住。

7名被告早前全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7人各判監2年,另外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同期執行,同案其餘六名被告早前已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DQ四議員薪津點算? 4子批評為梁君彥失誤

立法會行管會稍後會開會討論,是否向4名已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薪津。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指,如果行管會決定向他們追討薪津,是荒謬的決定,要求行管會公正處理。

據了解,行管會將會在本月底開會,可能會討論事件。梁國雄指,他們在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前,是受選民委託,在立法會內履行職務。又指按法庭判決,是主席梁君彥監誓錯誤,質疑為何要4人為他失職負責,如果要追討,亦應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追討。

而姚松炎就說,根據合約法,在雙方同意下,其中一方已提供服務,應獲報酬,明言如果立法會向他追討薪津,就會考慮反向立法會追討顧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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