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達:一國 大融合 全面管治

2017-10-18
劉仲達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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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發表政治報告,筆者囫圇吞棗地拜讀了涉港澳部分,初步感覺,不僅篇幅比十八大增加,論述也更加具體,「一國」成為主旋律,彰顯「全面管治權」。首次在黨代會報告提出「愛國者治港」,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增強國家意識,敦促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立法。值得注意的是,兩地經濟社會不再只是「交流合作」,而是「融入」。

 
「不干預」到「有所為」 再到「強所為」
 
黨代會政治報告惜字如金。十六大(2002年)、十七大(2007 年)、十八大(2012 年)報告,涉港澳部分字數分別是213、368、466 字,十九大報告初步統計增加到至少649字,篇幅的變化不僅顯示中央對香港問題的重視,也折射出因應形勢的變化對港方針的調整,由江澤民時代的「不干預」到胡錦濤時代的「有所為」,再到習近平時代的「強所為」,也即「全面管治權」。
 
報告回顧過去五年的工作,用了「港澳台工作取得新進展」,強調「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報告總結了14條治國治黨經驗,再度凸顯「全面管治權」,即「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
 
中共國務院港澳辦黨組較早前在《求是》雜誌的文章已經提前解讀,說得更白,就是過去五年「面對香港複雜嚴峻甚至一度風高浪急的局勢」,包括佔中、旺暴、特首戰等事件,中央堅守原則底線不退讓,「中央穩控香港局勢的治理能力得到充分彰顯」。
 
經過五年「穩控香港局勢」,十九大報告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進一步闡述,處處彰顯「一國」。
 
大融合 促進人心回歸
 
五年前只是提出促進港人在「愛國愛港旗幟下的大團結」,這次專闢一段,具體點出:「堅持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增強港澳同胞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讓港澳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等。雖然上述話語中央領導人在不同場合也曾提過,但堂而皇之寫進黨的工作報告,意義還是頗為不同,其實也旨在貫徹「全面管治權」。
 
香港回歸二十年,雖然兩地經濟社會交流增加,但卻沒有拉近距離,反而頻生磨擦。十八大報告只是提及「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關係,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十九大報告專闢一段作出闡述,「融入」成為關鍵詞,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也是中央對港「軟」的方面,但總的是大融合,促進人心回歸。
 
十九大報告還提出要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團結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齊心協力謀發展、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 
 
不能再搞「無為而治」 23條立法須提上議程
 
與十八大報告相比,也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增加了「積極作為」,就是敦促特區政府面對國際形勢的變化,不能再搞「無為而治」,死抱「積極不干預」。其次,與五年前要求「帶領港澳各界」,增加了「團結」的字眼,即要求特首「團結一切能夠團結的力量」。
 
五年前要求「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如今增加了「維護社會穩定」,這當然是有針對性的。「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則是敦促在未來5年,基本法23條立法必須提上議程,不能一拖再拖,遙遙無期。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雖然提到對23條立法有憲制責任,但稱此議題容易引起社會爭議,本屆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實質上就是希望迴避這一議題。林鄭執政的前兩三年,北京可以容許她迴避23條,但如果最後一兩年仍然沒有實際行動,恐怕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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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立法會19日早恢復對基本法23條草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6時30分許通過修正案,並在近7時三讀投票,全體一致通過。 二讀三讀前後大約耗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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