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三文治擲梁振英囚3周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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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認為,吳希望透過投擲物件以表達對政府政策不滿。圖:星島日報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到票站投票的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卻誤中副車,擊中署理總督察劉泳鈞,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蘇惠德署任主任裁判官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3星期,並以1000元申請保釋外出並等候上訴。
 
吳文遠與其支持者於開庭前高叫「梁振英禍港可恥」等口號,吳文遠表示自己所投擲的只是「軟淋淋」的物件,如被判重刑是意味着法庭淪為政治打壓工具。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亦有到場聲援吳,指當時方法是想羞辱梁振英,但不會在肢體上傷害梁,又認為吳有機會被判坐監。
 
蘇惠德署任主任裁判官裁決時指,40歲被告吳文遠蓄意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認為他倆均並非朋友,梁振英根本不可能同意吳向他投擲物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無論被告的政治理念有多高尚,亦不影響判刑結果,法庭不容許有任何暴力行為,因此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防止他人仿傚其行為。
 
吳文遠申請擔保外出上訴,控方不反對,吳文遠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原有一千元保釋金、不離港,以及填妥上訴通知書。吳文遠早前曾於臉書直播中承認曾向梁振英投擲三文治,但吳文遠及後否認,指此直播原意以嬉笑怒罵態度娛樂大眾,揶揄梁振英及警方。裁判官不接納其證供,指他自圓其說,只接納他以輕鬆及不認真態度進行直播。
 
另辯方早前曾指,招認源自於悔疚感,惟裁判官認為此說法為斷章取義,招認亦不該與罪疚感掛勾。裁判官又指吳文遠與梁振英並非朋友,只在一些示威場合見面,吳一言不發向梁方向投擲三文治,並特意將之掟歪,認為吳希望透過投擲物件以表達對政府政策不滿,亦不認為梁有默許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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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中)表示自己所投擲的只是「軟淋淋」的物件,如被判重刑是意味着法庭淪為政治打壓工具。圖:星島日報
吳文遠替自己求情時指,他因看不過眼及社會的不公義才加入社民連,相信裁判官跟他亦同樣信賴法治能守護香港,惟梁振英卻選擇投靠黑社會,為群帶利益者服務,但卻置基層市民之不理。
 
吳文遠於庭外重申,自己當日僅以軟淋淋的三文治向特首示威,放諸於世界各地是常見的,惟在香港卻判以三星期監禁,形容是「荒謬」。
 
吳續指,眾多香港青年、老人及「打工仔」都未能為自己作出選擇,生活受盡壓迫,最終唯有作出反抗,全因涼薄執權者無視社會疾苦,又指能夠為貧苦發聲深感榮幸,並命裁判官不用浪費時間為他索取社服令或背景報告, 因「任何判刑都阻嚇唔到我」。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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