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期待新任律政司司長不畏業界「潛強權」

2018-01-08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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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數個月,坊間已傳出香港原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去意已決,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被盛傳曾物色合適人選填補空缺,空穴來風未必無因,上周終於揭盅,國務院免除袁國強律政司司長職務,並任命鄭若驊為新任香港律政司司長。 

正當今年香港特區或要應付「一地兩檢」、《國歌法》的本地立法,陣前易帥乃是兵家大忌,然而,袁國強又被建制陣營指責未有對策動和參與「佔領」者作出檢控,「換人」或更有助愛國愛港陣營士氣。其實,人各有志,人員去留調動安排也是正常運作需要,袁國強交這樣的功課不離開才是不正常。 

鄭應重新審視涉佔中檢控程序 

的確,袁國強在任期間,其實可以更硬朗,須果敢對知法犯法參與「佔領」的發起人提出檢控,依法追究。坊間傳出袁國強因顧及舊同窗情誼而未有對戴耀廷提出檢控,或許此說法是誇張了,但「佔領」從醞釀到發生已逾四年,依我看,袁國強並沒有偏袒護短或「軟淋淋」瀆職,只是「慢吞吞」遲遲未有付諸行動,但未免已令公眾大跌眼鏡,動搖了香港法治基石,筆者建議新任律政司司長在接棒後,需要即時重新審視對「佔領」發起人和參與者的檢控程序。 

律政司司長作為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律顧問,未免要應付本質為違法但被黃媒形容為「政治事件」的案件,面對部分法律業界的「潛強權」,作為法律精英的律政司司長應憑法律和證據作出果斷決定,為真理說話,為市民服務。 

律政司司長是香港基本法第十五條所規定的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特區主要官員,需要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同時也接受市民問責。可以預期,一個稱職的律政司司長需要效忠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及遵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並帶領香港特區政府按照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去處理香港眼前面對的法律爭議問題。律政司司長不應再「不沾鑊」,須盡職為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護航,不再是「橋樑」這老生常談的虛詞,而是站在法律官方權威的角度,果敢硬淨的站出來作「護法」,捍衛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和應用,甚至要敢於與挑戰法律權威的「過氣精英」打泥漿戰,因為,從律政司司長口中說出來的話,已是法律權威語言。  

律政司司長的一字一句,應該擲地有聲。 

律政司長需硬淨擔當「護法」 

過往數年,在弱勢領導下,律政部門積弱,民間法律界的雜音已蓋過了權威聲音,鄭若驊上任的挑戰,是要把鏗鏘有力的官方權威宣廣帶給香港每一角落,擊濁揚清,才是事半功倍。律政司司長轄下的新任刑事檢控專員也快正式上任,相信鄭若驊在與新拍檔的合作下,將除去陰霾,新人事新作風,須即時再檢視有關「佔領」等一系列的涉違法和刑事案件,並對個別脫罪者/ 刑期過輕或不符合公眾預期的刑罰,在上訴期內考慮進行刑期覆核或上訴,重振香港律政司的金漆招牌。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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