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辯方申請撤銷「煽惑他人煽惑」罪被駁回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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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大公報。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六人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拒絕辯方撤銷「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的申請。
 
辯方律師早前陳詞指,「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違憲,動議撤銷控罪。法官今日作出判決,認為有關控罪並沒有違憲,駁回辯方撤銷控罪的申請。
 
9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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