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和:畢業生 OT 合理嗎?

2018-03-05
梁和
美資金融公司資訊科技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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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假期讓大家都好好休息了幾天,但我卻要在初一和初四上班,主要是澳洲和日本都有朋市,還是要在普天同慶的日子,老遠從火炭出發。不過還好我在外資公司上班,這些 OT 的日子,之後會有補假,而一般日子,我雖然要回來看早會,但大約六點還是能準時下班。 

工作了十幾年,深知道香港工作環境不易,帶著小團隊時,也不時叮囑下屬沒有事就早點放工回家。雖然有不少畢業生都有一股拼勁,像香港01最近的報導,不少畢業生花竟然願意每周加班16小時以上。在我眼中,這確是無謂的想法。工作效率高的人,從來不會認為加班就是王道。在這個年頭,在辦公室無了期加班,只是證明公司沒有良好的系統推動員工工作和生活要平衡,也證明員工能力有限,屬於平庸的一群。 

如果一個員工是優秀的,他會掌握自己的工作範圍、應該用多少時間處理什麼,對工作堅定,最重要有掌控感,而不會為了證明自己勤力而留在公司留到最後。有的朋友在資訊科技業工作,在中資和港資加班確是等閒時,但是在美資工作的,不少人都可以星期五準時下班去喝酒,周末就飛轉台北東京休息。根據求職平台 JobsDB 最新的訪問,當中竟然有九成的的受訪者表示他們願意超時工作,當中有4成願意每周加班7小時以上。7小時是什麼概念,就是每日多在公司一個多小時,本來可以跟愛人看電影,跟家人吃飯,自己獨處看看書之類,但活在香港,竟然要把時間貢獻給工作。 

畢業至今,還有一些大學朋友在會計界工作,他們因為歷年的加班,人憔悴和疲倦了很多。雖然月薪頗高,但算時數的話,其實都是辛苦錢。有時候看到他在客戶年終核數時,病得特別厲害也沒有假,最誇張是從早上九點忙到凌晨三點,一日工作十八小時。這樣的文化絕對不值得推崇。說到底,工作都是為了一份穩定的收入,養活自己和家人,政府和業界應該攜手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鼓勵公司人力資源部多注意員工的工作情況和進度。在香港,大概不能學歐洲一些國家訂立最高工時,但最少,應該盡快推動在個別行業如會計、公關和工程界別參與改變行業文化。 

今時今日的九十後,沒想到都是那麼的拼搏,但作為比他們老一輩的中高層,實在不想年輕人重蹈覆轍,把生命全都給工作。祝願年輕讀者們今年步步高陞,做上司多點體諒下屬,給他們多些時間陪陪家人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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