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尊重共產黨領導是香港從政人士一個繞不開的課題

2018-03-26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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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有關「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可能跟基本法及憲法新修訂內容有抵觸,日後想參選立法會的人士要考慮。對於譚耀宗的「個人意見」,泛民反應激烈,批評有關說法是危言聳聽,重申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內地憲法非直接在港實行云云。

對於譚耀宗的講法應該分開兩方面看,一方面他的講法其實不盡準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我國行的制度並非是「一黨專政」,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憲法並沒有提及「一黨專政」,只有「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當中專政的主體是無產階級,而不是共產黨,所以所謂「一黨專政」本身就不盡準確。

在香港也需遵循國家憲法

但另一方面,「名者,實之賓也。」一些人高呼「結束一黨專政」雖然在詞義未必準確,但在行為本質上卻是很清楚的,就是拒絕接受、承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地位。然而,全國人大會議剛通過修改憲法,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的字眼,等如在憲法上明確共產黨領導的法律地位,並以最高法的方式確立。既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有關改動自然要在香港有所體現,所以譚耀宗才突然拋出這個議題。在當下的憲法規定下,一些人再高呼推翻國家執政黨,顯然有挑戰憲法之意,這些是否符合參選公職資格,確實有可爭議之處。

近年中央領導人及官員多番強調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目的就是要「一國」和憲法的重要性,明確憲法和基本法是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地位,所以在香港不能只講基本法,更要遵循國家憲法。過去香港社會有一種論調,認為「一國兩制」之下可以不必理會內地憲法,在「兩制」之內可以容許推翻執政黨的言行,可以讓「反共」組織繼續存在及宣傳,才可以凸顯「一國兩制」云云。這種說法本身已是邏輯混亂。

憲法是「一國兩制」的憲制來源和最高法律依據,憲法和基本法是「母法」和「子法」的關係,基本法第11條提出,根據憲法第3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正說明憲法與基本法的授權關係。然而,一些人對於憲法卻存在選擇性擁護,對於憲法為「一國兩制」提供最高法律依據,他們完全認同;但對於憲法確定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他們卻拒絕擁護,甚至公然對抗,這顯然不是真正擁護憲法。

禁止推翻執政黨無損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指的是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當中並不存在推翻內地社會主義制度、推翻執政黨的自由。鄧小平在1987年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就表示,「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一國兩制」從設計第一日開始,就不存在可以推翻共產黨的「自由」。因此,禁止從政人士提出推翻執政黨的綱領,並不會損害「一國兩制」,更不存在令香港變成「一國一制」的問題。

中央近年強調以憲法治國。所有的主要領導人都要按憲法宣誓,擁護憲法。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並非憲法「法外之地」,強調憲法、擁護憲法也將是香港從政人士的一個要求,不管他們是否接受。在香港,絕大部分人包括泛民人士都認為「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不能動搖,而憲法正是香港「一國兩制」的根本基礎。但同時,憲法不能選擇性擁護,不能只要「一國兩制」不要共產黨領導,不能一邊出任公職一邊卻要推翻共產黨,尊重共產黨領導是香港從政人士一個繞不開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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