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汲取長策會經驗,應常設土地供應專責小組

2018-05-16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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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政府於去年7月上任後,隨即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經過大半年討論後,正展開為期五個月的「土地大辯論」,在諮詢期結束後會向政府提交報告,提出不同土地供應選項的優次建議。

筆者想藉2013年由政府成立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作比較,與今次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有其分別。今次專責小組的主席及副主席由非政府官員擔任,與由當時任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兼任長策會主席做法不同。相信目的是希望以較中立的形象探討土地供應這個敏感議題,但卻予人感覺政府缺乏承擔,把這個「燙手山芋」拋給專責小組,成為了「箭靶」,似乎並不公道。

不能交了報告就「萬事大吉」

在18個選項當中,不少屬於較長遠的覓地措施,唯專責小組的任期只得十八個月,至2019年2月止,其後小組將解散,建議交由政府研究及執行,當中疑問亦不少。首先,土地供應應屬於長遠的議題,建立土地儲備庫有其必要性;因此,覓地的工作應是持續性的,並非交了報告後便「萬事大吉」,亦可能因應社會的變化及需要,土地供應的規模、優次或許會有所調整,理應定期進行檢視及向公眾交待進度;若透過恆常性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適時對土地供應提出意見,持續與民間溝通,凝聚共識,因時制宜,實有其必要性。

至於在落實諮詢結果方面,長策會的經驗值得汲取。長策會於2013年公佈了諮詢文件,當中提出了不少房屋政策的建議,但最後有部分建議仍無落實執行。筆者引述諮詢文件有關為居屋設立入息及資產下限的建議,「建議日後發售的居屋單位和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白表申請者,設立入息/資產下限。此做法可防止市民作出超越其負擔能力的置業決定,並增加已有足夠儲蓄而又有負擔能力的人士購置居屋單位的機會」,有關建議其後被房委會否決,而由於督導委員會任期已完,基本無從跟進;而且,每年由政府公佈的《長遠房屋策略》,也缺乏民間參與,應汲取教訓。

應有常設委員會持續監督政府

前車可鑑,同樣事例未必不會再次發生,尤其在土地供應這個涉及多方利益的敏感議題上,政府部門的執行力尚待驗證。筆者提出要設立常設性的專責委員會,目的是要加強監督政府,如何執行土地供應諮詢的結果,以及發展土地的工作時間表,都是相當重要的。目前社會的焦點在於如何覓地,但落實執行也是同樣重要,即使取得社會共識,若土地發展步伐最終仍一拖再拖,也是徒勞無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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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開星  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