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判囚 梁頌恆保釋等上訴游蕙禎即時入獄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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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前年連同三名議員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九龍城法院今早判五人監禁四星期。代表律師表示,游蕙禎及兩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決定不上訴。至於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頌恆及另一名助理張子龍,則以30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游蕙禎今呈上求情信,說過去輕視言行帶來的影響和政治責任,但已不斷反思案發時的行為,希望法庭考慮在禁閉式以外的懲罰。她又指,父母被傳媒跟蹤,又或被人以畜牲稱呼自己時,能為父母做的很有限。

裁判官指,本案具嚴重性,包括是多人行事,在明知不准許下,強行進入會議室,並把身體壓向保安,是作好準備使用暴力,漠視勸喻並有「救咩人,死開」言辭,整個過程近20分鐘。

裁判官又說,考慮游蕙禎求情信後,認為家庭問題並非暴力案件的求情理由,游蕙禎雖然在信中表示對家庭感到愧疚,但並沒有對案件的行為感到愧疚,認為監禁是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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