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弘公:銀行開戶難 政府要出手

2018-06-08
貝弘公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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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創企業界當中,不少人均談到一個問題,就是銀行戶口開戶困難。一開戶的時候,又要業務證明,甚至要公司要經營業務一年,甚至存入高額的存款,造成不少開戶的障礙。最終,不少初創企業都需要在未開到銀行戶口情況下,進行他們的經營,造成甚多的困難。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固然需要打擊洗黑錢,以免違法的資金流動影響香港的國際信譽,打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過現時銀行業所採取的做法,與其安全風險並不相稱,尤其是要求新開企業需要繳交與其他經營甚久的企業同樣要求的文件,有違常識,也造成極大不便。初創企業在沒有銀行戶口的情況下,又怎樣能進行經營,或具備收入支出的證明?沒有銀行戶口,根本無法經營,銀行業的要求其實並不合理。

金管局在2016年,曾向認可機構發出題為《「迴避風險」與普及金融》的通告,通告中強調銀行採取的客戶盡職審查措施,應與實質風險相稱,不應採取過嚴地措施。而在去年,金管局再發出一封題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核實地址規定」的通告,知會銀行有關申請戶口的客戶地址證明要求將會取消,申請戶口客戶只需要填寫地址就可以申請戶口。政府部門在回答公眾和立法會議員時,就指金管局在發出和更新指引後,銀行開戶失敗率減少,而企業申請戶口的所需時間減少。可是實況是否如此?

筆者在過去一星期,就在不同銀行申請聯名和企業戶口,銀行職員似乎亦未知述指引已在去年作出更新,要求筆者出示「三個月的地址證明」,可見就算金管局發出新指引,也未影響到銀行的實際操作。政府部門在金管局更新指引後,應盡快促使銀行更新員工的工作指引,要求員工跟從政府規定做事,而不是金管局通告歸通告,而實際運作就成另一件事。同時,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亦應在初創和創科企業開戶受阻時,出手介入有關問題,並協助企業提交一些文件,更積極擔當銀行和企業之間理順和協調角色。

現時香港銀行業在戶口開設的問題,已成國際大笑話,也成為香港創科界和初創界的重大障礙。假如政府真正要推動香港的創科和初創發展,就應該增加對銀行界規定的注視,要求銀行對戶口開戶作出相稱的審批程序。在國家的創科策略下,「資金過河」政策將會落實,屆時資金過河後落不了地,就成為更大的國家、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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