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爸爸喜訊 政府刊憲建議男士侍產假增至5日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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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刊憲,建議將男士有薪侍產假由3日增加至5日,有關修訂有待立法會審議及通過,生效日期將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以憲報公告。到時所有在生效日期或之後出生的嬰兒,嬰兒父親可依法享有5天侍產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將男士有薪侍產假增至5日,勞顧會勞資雙方之後就建議達成一致共識,並維持僱員可領取五分之四的薪金,政府估計僱主開支將會增加8,400萬元。

根據現行法例,男性連續合約僱員為同一名僱主工作不少於40周,即可享有3日有薪侍產假,不過本港男性公務員自2012年起,已享有5日侍產期,且休假時領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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