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樓本位」下的家庭悲劇

2018-07-16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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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了一宗疑似父子爭產的事件。事主吳國樑,今年已69歲,卻稱聲被兒子賣掉「養老屋」。吳家原本一共擁有三個物業,分別是調景嶺維景灣畔一個往宅單位,和另外兩個將軍澳海天晉的單位。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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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吳父指出,自己出身草根,早年任市政局公務員,夫婦二人「眠乾睡濕」的養大兩名兒子。兩名兒子中學就讀喇沙,分別於城大和科大畢業。於2005年,一家四口搬入將軍澳健明邨,5年後搬到居屋彩明苑。搬入居屋之前,吳父於2009年出資購入維景灣畔單位,視為「養老屋」,但由兩名兒子「代持」,亦要求兒子各支付5,500元家用,作為交租之用。

及後,於2016年,吳家購入海天晉16樓單位,現由吳父居住,本為吳妻持有,後轉名給兩名兒子。同年,又購入海天晉17樓單位,由小兒子持有。

吳父一直視維景灣畔單位為「養老屋」,講明不能賣掉,兩名「代持」的兒子卻私下把之賣掉套利,吳父到該單位視察,他們還報警,告老父遊蘯,到場後又不認父親,並要管理員趕走吳父。

吳父擔心現時居住的海天晉單位亦會被兩名兒子賣掉,因此向傳媒訴若,並「爆大鑊」,原來當年他們一家人買入海天晉單位時,兩名兒子皆失業,有人卻去考「的士牌」,成功騙取銀行貸款。

為何吳氏夫婦的物業會由兒子「代持」?該報道沒有詳細說明當中的原因,但縱觀香港現時的情況,大概這是吳家為了避開買樓相關的審查和稅務而作出的部署。吳父退休前是公務員,於2009年時已擁有居屋單位,因此當時用積蓄買樓,便藉兩名兒子「代持」,自己則繼續持有居屋;這個安排,總有點耐人尋味。其後,他們甚至以騙取銀行按揭的方法來「上車」。整家人也算是「香港典型醒目仔」,計算得十分精準,時機掌握得不錯,好處拿到盡。

暫時,我們只聽了吳父的一面之詞,不宜妄斷。除了可能認為兩子不孝之外,在宏觀社會層面上,我們又有什麼啟示呢?

自從2003年起,樓市谷底反彈。直到2009年,更因美國量化寬鬆而大升至今,香港已進入了「樓本位」的年代。在這「樓本位」的年代,香港家庭都用盡方法「上車」,有樓才是王道。一家人的財富多寡,大概是用擁有多少物業來決定的。正如吳氏一家,購入屋產時,可能曾規避調控樓市的稅項,還懷疑有人虛報收入以騙取銀行的按揭。為了「上車」或多置房產,大家都無所不用其極。

筆者認為,不少家長都在不知不覺間的把「樓本位」之觀念,潛移默化的告訴了下一代。而且,身教是最重要的,如果父母為了房產而奇謀百出,甚至虛報和犯法的話,兒子會怎樣想;將來又會怎樣做呢?

有朋友的兒子,才六歲。有一天,他忽然跟父母說:「將來我要成家立室。那時爸爸媽媽便要搬走了。你們勤力些罷,努力儲錢多買一層樓,否則,你們便要『瞓街』了!」朋友暗讚兒子聰明,居然說得出這些「大人話」。

作為父母,總希望兒女生活得開開心心,衣食不缺。可是,最首要的,便是教導兒女正確的價值觀,首重「孝道」;也先要兒女都明白,父母對子女的照顧,並不是必然的。特別是成年後,兒女皆要為自己所做之事負責,自力更生。父母的房產財富是屬於父母的,更非一定要傳給兒女。否則,縱然把他們養育成人,最後都成為一班只懂謀家產的逆子,對社會又有何益處呢?

朋友間,都說我對那「孩童話」太認真,但所謂「三歲定八十」,小孩子說的話,絕不能掉以輕心。平素在學校或補習班學到的物事,雖然對升學及考試有用,但「孝道」和做人的原則,才是最重要的。

一個年紀輕輕的六歲孩童,為何腦裡就只有父母的一層樓?自己成家立室,卻要父母搬走?還擔心父母給自己逼至「瞓街」?難道他從來沒想過要照顧家人嗎?難道他沒有想過,自己長大後,也有能力賺錢養家嗎?

「樓本位」下,家庭教育明顯出了問題,才會導至今天發生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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