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形容內地居住證措施「突破性」 感激中央關懷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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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內地9月起接受港澳台居民申請居住證是突破性的措施,回應了在內地港人長期以來的訴求,代表香港市民感激中央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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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要成功申領居住證要在內地居住6個月以上,並符合穩定就業、穩定居所、連續就讀,三項條件中至少一項。例如香港學生往內地就讀4年制學士課程,讀了半年就滿足申領資格。

林鄭月娥表示,申領居住證後可享有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項便利,又強調今次措施優勝之處是「全覆蓋」,不如再以往逐項推出,或部分區域先行,相信能受到許多在內地居住港人歡迎。舉例指,在內地工作的港人,他們的子女將可接受義務教育;亦可以申請內地銀行、保險、駕駛執照等。

爭取短期內公布大灣區規劃綱要

被問到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何時出台,她說粵港澳三地政府已向發改委提意見,文本準備就緒,「唔係好急於公布綱要」,反而有實際功夫要推進,包括中央支持在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以及中科院兩個研究所落戶香港。但她指會在開完領導小組會議後,向中央反映,爭取短期內公布規劃綱要。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林鄭月娥指「從來無時間表」,重申港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23條立法「工作必定要做」,但前提是要「做得成」,而非「做不成」,所以要先審時度勢,創造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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