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襲擊途人上訴失敗 須即時返監獄服刑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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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執勤期間,以警棍打途人鄭仲恆,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3個月,他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下午裁定朱經緯上訴失敗,需即時返回監獄服刑。

法官在判詞指,即使朱經緯的目的是防止罪案,法律亦不容許他過份使用武力。朱經緯並非真誠相信鄭仲恆對他的同袍具侵略性,亦沒有理據從後以警棍擊打對方。法官不認為原審主任裁判官,錯誤接納案中事主鄭仲恆的證供,原審裁斷及結論亦合理,有充分證據支持,定罪沒任何不穩妥之處。

朱經緯的代表律師離開法庭時表示,會研究判詞,決定是否再提出上訴,暫時不會為朱經緯申請保釋。他指,假如這樣都有罪,以後怎會再有人執法。

案發在2014年11月26日,朱經緯被控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事主鄭仲恆,導致他造成身體傷害。

朱經緯在去年12月18日,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需要被還押,到今年1月3日,他被判監3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今日審訊期間,一批支持警方執法的市民,在法庭大樓外聲援。示威者高叫「支持朱經緯,執法無罪」。示威者並與另一批人士爭執,兩人受傷送院,警方架起鐵馬及加派人手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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