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須預視港珠澳大橋緊急事故應急方案

2018-10-05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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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早前已連續三年測行,並將在年底通車,將接通了來往港澳兩特區和珠海市的陸路交通,為香港打通與粵港澳大灣區的脈絡。與其他基建一樣,在營運的初期,不排除港珠澳大橋或偶爾會遇上不協調,又或因三地司機的駕駛習慣(如左右軚轉向)不同,而在初期需要適應,但隨著早前三地的預演,以及部分民間開辦的駕駛態度課程,相信所造成的影響有限。

然而,大橋為世界最長的跨海大橋,橫跨三個城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要視乎所涉事車輛和傷員人數、位置、和三地最近醫院的距離、地勢和緊急情況來決定緊急分流,當然,除了緊急醫療以外,三地的執法、取證、檢控又是另一個法律問題。

假設大橋發生交通意外,仍清醒的傷者,通常都會因應自身傷勢、最近的醫療中心、保險計劃是否涵蓋等因素,來決定要抵達的醫院,打個譬如,香港同胞一般會對香港醫療較有信心,而醫療費用也有預算,一旦被送到珠海或澳門的醫院,醫療費用又是另一考慮;當然,也會考慮親友探訪和接送出院的便利,而傾向選擇自身常住城市所在的醫院。人命攸關,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員,則會考慮傷者的傷勢和路面情況,作出及時並適當的決定。

又例如,消防車輛的召喚,同樣會考慮意外地點和路面情況,很大機會將有兩個城市的救急服務車輛同時參與救援,當然,緊急車輛已取得在橋面上行駛的批准,然而,各市/特區的拯救單位彼此在沒有直屬和隸屬關係,在臨場的不可預計的緊急情況,又由哪方做總指揮呢?當然,「聯合行動」將是計劃精髓,但在兵荒馬亂下,「聯合」可不能只是嘴唇邊的掛名或紙上談兵; 而在不致傷者傷勢惡化的情況下,接載傷者的救護車又是否,不用要求傷者「過車」?

三地緊急救援部門須在通車前或通車後的非繁忙時間,舉行跨地跨部門的模擬演習,培養默契,並模擬在局部道路堵塞時的臨時應對措施,甚至乎,出現緊急情況和大批傷員時,可用直昇機協助撒離部分需要急救的傷者。

港珠澳大橋緊急事故應急,除了是行政問題,是法律問題,是民生問題,更是溝通問題。這是大灣區部門合作的試點。

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拯救傷員永遠是放在第一位,時間更是分秒必爭,醫院更應以傷者的利益先行,不要以原居地作考慮,或要求傷者先墊付按金,讓這些突發事件傷者住院、覆診和家屬探病的安排也要以人道原則先行,在按程序以外,保留一絲彈性與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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