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 警作供稱疑似被告獨自登上小巴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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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被人擄走,並將釘書釘打在他大腿上,經調查後懷疑是自導自演,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林錦華作供時說,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疑似被告在案發當日,即前年8月10日下午在旺角,購買球衣及四周步行,花了約兩個半小時,之後獨自登上一輛往西貢的小巴,前往西貢區。直至8月11日凌晨2時許,他返回馬鞍山寓所附近,在便利店購買香煙及前往提款,再返回寓所。林錦華又指,見到疑似被告離開球衣店時沒有戴帽及口罩,但途中戴上帽和口帽。

林子健前年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在旺角被人擄走,帶上客貨車,之後被人毆打及迷暈,最後被棄於西貢一個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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