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高領取長者綜援資格 由60歲改為65歲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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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由下個月一日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但在新措施實施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就不受影響。政府表示調高合資格年齡,是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退休年齡有延長至65歲的趨勢。

不過,殘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綜援金額就不受新措施影響,不論年齡亦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高的綜援金額。

另外,社署表示政府早前按機制,綜援金、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調高2.8%,新津貼金額亦在下月一日起生效,約共有126萬人受惠,政府為此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而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亦按既定機制,最多調高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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