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首讀二讀 聶德權:只要尊重就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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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國歌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香港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強調草案的立法原意是尊重國歌,相信不會對市民大眾造成影響。

民主派議員在首讀開始後,在會議廳內高呼口號,反對《國歌法》,一度被立法會主席要求肅靜。人民力量陳志全要求點算法定人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介紹條例草案時指,草案已諮詢議員和公眾的意見,主要有兩個重點,包括指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及標誌,透過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另外就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訂立罰則。

他說難以逐個個案判斷是否違反國歌法,但強調草案的立法原意是尊重國歌,認為對市民而言是容易理解和做到,如無意圖侮辱國歌,便不需要擔心或誤墮法網。

條例草案已順利二讀,並中止待續交由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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