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大灣區深入融合 方能比翼齊飛

2019-02-19
劉瑾
香港中國金融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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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發布,筆者認為香港應該主動與深圳等大灣區城市深入融合,方能發揮獨特優勢,吸引全球高端人才、資本和產業,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成全球創新中心、高端人才中心和未來先進產業中心。

港深交界打造特區

港深聯手,在港深交界區打造「港深創新特區」(簡稱「特區」),建成全球尖端人才創新企業中心和研發中心。

2018年的中興(00763)、華為事件再次展示了美國在高科技技術和產品領域的關鍵優勢,兩國關係突變時可能出現一劍封喉的困境。過去二十年,中國在強調自主創新的同時,推行「走出去」戰略,力爭獲得核心技術、人才、品牌與管道等戰略要素。

然而,海外高科技產業領域的投資面臨愈來愈嚴峻的考驗,尤其是五眼聯盟國家政府的審核日益嚴格,中國需另闢蹊徑。主要發達國家的技術優勢是建立在彙聚全球優秀人才的基礎上的,美國尤為如此。內地應該加大力度吸引全球優秀人才,港深可以扮演獨特角色。

港深聯手,打造「特區」,建立全球尖端人才創新企業中心和研發中心。尖端人才在選擇工作、生活地點時看中職業前景、收入水平、生活環境及社會環境等。在創業選址時關心市場空間與自由度、稅收水準、人才儲備和供應鏈完善度等。

兩地聯手,首先在河套與福田交界區打造「特區」,「特區」內的企業既是港企,享受香港的稅法等企業監管框架,同時又是深圳企業,可以內地企業優勢開展業務。「特區」的人才既享受香港居民的稅收待遇,又可以自由居住港深。這樣的架構可以充分發揮香港在稅收、自由市場及科研等方面的優勢。

既能獲得內地巨大的市場,又能享受香港富有競爭力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者結合對高端人才創立高科技企業無疑是極具競爭力的。除了稅收徵收與監管的簡潔,更可研究制訂低於10%的「特區」稅率。

「特區」專注的人才、科技領域可集中於數字科技(人工智慧、大資料、5G、物聯網)、新材料(智慧材料、石墨烯、第三代半導體)、智慧製造和生物醫藥等。大灣區在上述領域擁有世界水準的人才和供應鏈基礎,在吸引美國、歐洲、日本、以色利、韓國的尖端人才後,具備充分的對接能力,並能提供廣闊的發展機會。作為起步,在河套、福田交界區可以500至600公頃土地啟動數字經濟和新材料領域的建設。

積累一定經驗後,往東在生物醫藥領域可打通大小梅沙、西貢及周邊島嶼1000至2000公頃土地,聚焦基因工程及精準醫療等領域,構築風景優美、居住宜人、人才彙聚與研發前沿的全球生物醫療創新高地。往西在深圳灣大橋兩側可規劃1000公頃土地左右,聚焦吸引全球尖端演算法人才、加密技術人才和跨學科資訊技術人才,着力打造人工智慧和金融科技世界級研發和創新中心。「特區」可輻射帶動香港、深圳和廣州創新走廊。

「特區」的運營可基於人工智慧、大資料、物聯網等硬體和軟體載體,建成智慧特區。5G、智慧硬體和物聯網技術將為大規模高效資料獲取和傳輸提供基礎,大資料和人工智慧為高效資料分析、公共服務和產業服務提供支撐,區塊鏈、智慧合約保障資料的可信分布與交換。

每一家企業、每一個個人都有唯一的身份識別標誌和代碼,其在港深間的空間、資訊、資金、產品及服務等要素的流動將以高效、高速的方式得以保障、交互和共用。企業和個人的申請、經營、績效與變更將以跨部門可信資料交換和業務協同為基礎,獲得高效行政系統和公共服務系統的支撐。利用分散式可信資料交換,打造聯結尖端科技人才、資本和產業的資訊發布平台和交易平台,吸引、推動全球科技人才、資本和產業在「特區」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流動與融合。

管轄權法規遇挑戰

再者,「特區」的建設離不開中央、香港和深圳的諸多監管體制和政策的破局。最基本的挑戰是管轄權和適用法律、法規的原則。為了使推進過程簡單化,為了最大限度地增強「特區」對全球各國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為了使未來的管理可控及高效,「特區」在基本適用香港法律和監管體制的基礎上添加內地要素和深圳要素。

在企業層面,區內企業的設立、運營、納稅和終止等遵循香港法規。與此同時,由於其同時具有深圳企業的屬性,其與內地民事主體發生商業關係時,受內地和深圳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約。由於港深兩地同時為特區內的企業提供土地和公共服務等支撐,兩地政府在企業和個人繳納的稅收分享方面可作規範性安排。

個人層面方面,「特區」中的個人需申請「特區」居民資格,審核機構可由港深兩地的專家與公務人員組成,居民可持有香港身份證,其管理基本遵循香港法律。「特區」居民同時持「特區」居住證,可在深圳置業,享受深圳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而「特區」的社會管理遵循香港法律。

 

文章轉載自「香港中國金融協會」微信公眾號。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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