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三年內完成以200億元買物業作社福用途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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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宣布,以200億元購買60個物業,作社福設施之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強調,一般不會買甲級商廈,若買太旺的地方是天價,並不合理亦無需要,但也不可以太山旮旯。

羅致光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目標是三年內完成購買,因為想及早提供服務,如處理時間太久,政府不如自己興建。至於200億元預算,他說有少少空間,若在預算鬆動的情況,又能以實惠價錢買物業,樂意買更多物業作社福設施。

而購買的設施是作社福用途,例如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等,爭議性低,會買了才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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