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虛報被擄判監5個月 保釋等候上訴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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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在旺角被內地人員擄走,事後被控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5個月,法庭批准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被告犯案時戴口罩、鴨咀帽及太陽眼鏡以掩藏身份,明顯是為了掩藏身份、掩人耳目,屬於自編自導自演,有預謀及有計劃地行事。被告在記者會的言論,會讓社會甚至國際社會,以為有內地人員跨境到香港,以近乎目無法紀方式作出拐帶、禁錮、毆打等嚴重行為,造成社會恐慌。而事件虛耗大量人力物力,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對於辯方指,被告喪失到美國耶魯大學讀博士的機會,法庭認為是咎由自取。

案情指,林子健前年八月在瑪麗醫院,向一名警員訛稱自己被人擄走和迷暈,並遭毆打、大髀被釘上21口釘書釘。控方翻查閉路電視,並沒有片段顯示林子健被人擄走,他的血液樣本亦沒有發現麻醉劑哥羅芳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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