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大灣區要香港化 不要把港澳內地化

2019-04-01
王振民
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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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華總商會本月25日(周一)舉行「2019粵港澳合作論壇」,主題為「粵港澳大灣區 新時代新機遇」,中總會長蔡冠深博士、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廣東省省委常委葉貞琴、澳門政府政策研究所和區域發展局副局長吳海恩先後致辭,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教授及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曹達華博士分別發表主旨演講。王振民教授的演講題為「大灣區建設港澳騰飛之本及角色定位」,以下為演講主要內容:

為什麼要提出粵港澳大灣區這個戰略規劃?這個戰略規劃有什麼內容?怎樣實現這個戰略?就是Why, What, How這三個問題。

建設大灣區 旨在互利共贏

為什麼要搞這個大灣區?我們先看看世界上其他地方建設灣區的經驗,「他山之石」,可以讓我們借鑑他們的一些做法。我想起了2000多年前孔子講過的一句話「己立立人,己達達人」(《論語‧雍也》)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站起來,你要同時幫助其他人站起來;如果你要實現你的理想,你同時要其他人也能夠實現他的理想。這種哲學實際上就是一種互利共贏的哲學,也就是很難「一枝獨秀」,必須共同發展、共享機會。這種哲學不僅我們實踐,世界各國也都在實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很多國際組織、經濟體之間的合作,比方說聯合國、世界衞生組織,包括跨國組織,像歐洲聯盟等。我們再看看世界上類似的灣區,像紐約、舊金山、東京,他們很早就已經完成了我們今天要做的工作,我們今天講大灣區要協同發展,實際上人家這些工作早就做好了,即是實現了組團、協調、協同發展,甚至在某些領域已經實現了一體化,生產要素 (factors of production)已經完全自由流通,形成了同一的大市場。整個灣區亦成為一個經濟體,這是一個特點。

一個區域的經濟要素、資源如果不整合,發展不協同,不僅整體優勢無法發揮,(個體)自身的優勢也無法發揮。

粵港澳各自發展 未顯整合潛力

粵港澳大灣區概念是新的,粵港澳(在地理上)卻不是新的。大灣區的發展,從來沒有整合,「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多年來各地都是各自發展,過去(港澳)在英國和葡萄牙統治時期,我們沒有辦法。回歸之後,為什麼我們還未做到呢?是因為「一國兩制」,這是客觀原因做成的。過去大灣區內9+2城市,都分別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粵、港、澳都分別創造了經濟發展的奇迹,是因為大灣區9+2城市都分別挖掘了自己本身的優勢,善用世界和中國經濟發展的大勢。現在,各自發展的優勢基本上都已盡量發揮,若要進一步挖掘潛力,大灣區9+2城市必須要整合起來。

粵港澳大灣區的現狀是「不正常」(extraordinary)的,因為同一個灣區卻被人為地切割成三個相互獨立的市場,各種壁壘和障礙,比國與國之間的更高、更多、更大。例如港澳與外國基本上零關稅,與內地則稅務重重而且複雜。過去我們嘗試過的合作機制很多,但這些機制都是碎片化的,整體性、科學性、可持續性不強,這對港澳尤其不利,因為沒有同一規劃協調競爭,因此特別需要有一個頂層的架構,協調大灣區的發展,這樣對港澳才公平。

三地聯合 逐漸形成灣區經濟體

那麼,什麼是「大灣區」?一國兩制實現了港澳和國家的統一,有些領域是united(統一)的,有些領域則是unified(合一)的,哪些領域是unified的呢?五個領域:外交、國防、憲法、國籍、名稱旗幟。然而,很多領域,港澳跟內地沒有unify、不需要unify,允許港澳保持其獨立地位,《基本法》規定了很多領域,比方說社會制度、生活方式、法律和司法制度、行政管理、經濟制度……都不需要unify。灣區建設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按照一國兩制方式統一、但還沒有unify的領域,把它connect(連結在一起),但不是unify。有香港朋友擔心,香港會不會完全「融化」到內地了?不是融化,是connect,不是unify,就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聯合起來,逐漸形成灣區經濟體。

我們要connect,但不需要unify,否則就違反《基本法》。要connect,首先要讓9+2城市挖掘各自的潛力,發揮各自的優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香港的優勢只能提升,不能減弱。

第二點是推動灣區整體協調發展,例如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推動基建設施互聯互通,都需要粵港澳三地合作完成。

第三點是進一步釋放「一國」的優勢和便利,讓港澳居民享有更多作為中國公民的權利。

港澳在大灣區,我覺得是作為榜樣的定位,在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方面讓內地學習,也就是說,讓灣區香港化,而不是把香港、澳門內地化。

港澳從「超級聯繫人」 到真正目的地

過去,我們常說香港、澳門是「超級聯繫人」,我認為,今天大灣區的建設,也應把港澳作為目的地(destination)。過去,外國人來香港,他心裏想的是中國內地,沒有把香港作為目的地。內地過去亦是「利用香港」,沒有把香港視為安身立命的目的地,粵港澳協調發展,港澳亦是我們的目的地,不再是過去觀念中「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我們應該把港澳視為世世代代安身立命、成家立業的地方。

要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建設灣區困難重重,有很多制度邊界是不能突破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獨立的關稅區,三種貨幣金融制度,三個單獨的出入境,三種不同的法律司法體系,三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大灣區,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認識障礙,不斷推動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在落實《網要》的過程中,三地政府要就各個合作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並按照各自的法律立法或修改法律,完成協議的本地法律化,成為法律文件,與港澳看齊。

同時,鑑於廣東對《網要》列舉的很多事項沒有立法權,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廣東省相關的立法權。這樣,廣東在法律建設方面,可以與港澳對等,也不用事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出面解決。廣東9市亦要加快法律建設,對接港澳。比如在港澳視作正常的一些法制原則,如無罪推定、法律沒有追溯力,這對科技創新、經濟建設非常重要,但今天在內地仍未落實,廣東9市可否率先做起?這樣才能跟港澳在同一起跑線上。

最後,我們應該樹立大灣區意識,善於從灣區的角度考慮問題,改變以往以本地為本位的想法,確保《綱要》的貫徹落實。

習近平主席2017年在香港回顧20周年時曾指出:「一國兩制是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也是香港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大灣區建設取得成功的要素在哪裏?在於一國兩制!

 

文章轉載自《灼見名家》。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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