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重點是在判刑之後!

2019-04-29
鄧飛
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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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佔中案件經年累月,終於定罪和判刑。不少評論對量刑的輕重,大有異議。反對派固然抱怨量刑過重,建制派則表示量刑太輕,緩刑過多等等,不足以阻嚇效尤者。

筆者的意見是:無論量刑輕重,這件事都已經告一段落了。現在重點應該放在之後香港政治生態的變化趨勢上,而不是再糾纏在這件事上。理由如下:

第一,定罪本身還是有重大意義和阻嚇力的。佔中九人被法庭定罪,雖說大有漏網之魚之嫌,但至少從法官判詞中已經明確拒絕接受諸如「違法達義」、「公民抗命」之類花哨炫目的口號作為辯護理由。單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庭已經申明了立場,為法治劃出了清晰的底線,對方再怎麼政治幼稚,也不會看不懂、聽不明。

另外,從公眾妨擾罪這一條普通法也就是非成文法罪行來作檢控,也等於給予反對派尤其是激進者一個很清晰的信號:就是即使目前沒有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不等於香港法治就中門大開,不等於激進行動有可乘之機。最後,從一眾被定罪的人在等待判刑前的種種舉動,又是呈上不是求情更勝求情的信件,又是說自己有病等,證明入獄,尤其是等待入獄的漫長時間,的確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說明香港法治的阻嚇力、震懾力仍然是存在的。

第二,政治網紅時代不需要帶光環的崇拜偶像。有評論者擔心,會不會入獄之後,反而給予他們一個政治道德光環,待出獄之後,變成反對派精神領袖?畢竟十六個月一轉眼就過去,到時候出獄剛好又撞上了選舉期。但其實這種憂慮是過慮了,甚至說難聽些,是過時了。現在不僅是一個網絡時代,更是一個網紅時代,網絡把每一個網民的個體自覺和自我標榜心理完全激發出來。

雖然有「去組織化」的網民自發連結和合作行動(反國教事件、違法佔中和選舉中的操縱選民投票行為就是典型例子),但同時也有大量的自拍網紅行為陸續出現。這意味著即使有「光環加持」的英雄被標榜出來,但這些「英雄」不是被仰慕,而是被模仿、被學習、被超越的對象!彼可取而代之!這些「英雄」並不能或者從來都不能做到一呼百應,每一年所謂的週年紀念,這些「英雄」能成功動員多少人出來和應?從雷霆到風雲計畫,參與的人數每況愈下,哪有什麼光環效應!

第三,激進政治行動已經過去,政策較量即將登場。向佔中、旺暴這種激進政治行動,在未來數年之內,重現的機會是小概率事件。這不僅因為旺暴和佔中的主事者相繼定罪入獄,也不僅因為上述的「網紅時代」的政治行為個人化造成反對派難以再次組織凝聚足夠人員進行激進行動,還有一條,就是這些相繼無效的激進行動造成了反對派粉絲產生一種「政治無效絕望心理」——既然連暴力行動、違法佔領行動都做了,依舊沒有帶來一絲讓反對派滿意的政治效果,那麼就產生絕望而不願再參與的心理了。

這某程度上也能解釋為什麼近年幾次立法會補選的投票率和反對派得票數都偏低的現象。未來特區的政治生態變遷,或者更準確地說,政治行動的發展,不會再以激進社會政治行動的面目出現了,而是以政策較量———中美競爭大背景之下,反對派不停遊說美國國會和行政部門干預香港問題,制定所謂的「香港民主人權法案」之類的政策較量。無須動員成千上萬的反對派粉絲上場,但美國在香港政策的變化,將對香港經濟社會產生更為透徹而具體的衝擊。

當許多人的眼光聚焦於台灣時,請別忘了香港。美國在台灣問題上要顧及戰爭風險,但香港沒有這種風險;台灣至今尚未統一,但香港已經回歸超過二十年,搖撼香港,等於直接搖撼中國對香港的主權與管治。風險和收益比較,你是美國決策者,你會選擇台灣,還是香港?

 

文章轉載自《橙新聞》。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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