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一國兩制解決兩大政治難題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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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饒戈平教授的新書《與時偕行──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以下簡稱《與時偕行》)6月14日在香港舉行新書發布會。發布會舉行前,饒教授接受《灼見名家》記者訪問,以下為訪問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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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知青歲月

71歲的饒戈平教授,儘管已從北大退休,但仍然擔任一些職務,訪問由饒戈平教授的「知青情結」說起:

記:《灼見名家》記者  饒:饒戈平

記:饒教授,您退休了,還在做研究嗎?

饒:還在做一些研究、仍在擔任一些職務,例如北大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長等,有些職務很快就要交給年輕人了。

我的知青情結比較重。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想對知青階段的歷史作出多些關注,我家裏的藏書中,知青的書籍和資料比較多。

記:可以寫一本大書嗎?

饒:我沒有寫書的打算,我只想搞清楚一些問題,所以希望把思路理一理:一個兩千萬人的青年群體,在一個特定的時代,走上了一條不尋常的路,這條路從他們踏上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他們畢生的命運,可以說,他們中的多數,從走上這條路開始,就被社會邊緣化了,不僅他們這一代延續着,直到終老,而且影響下一代。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段小插曲,儘管我下鄉只待了十年,卻用一輩子去體會它、紀念它,這個情結很重。來往最多的朋友,不是工作的同事,卻是當年插隊的戰友,但他們多數處於社會下層,付出了代價。

記:您還是比較幸運的,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饒:是幸運,但我也以知青出身為榮,覺得我是知青出身,不但不會迴避,我更希望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後代能夠記得,在中國歷史上,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有這麼一代人,經歷了這樣的生活,我們不希望這樣的歷史重演。

記:您可以寫一點回憶文章。

饒:對,小文章可以寫一寫,至於大部頭的著作,看情況再說吧!

記:那時您在哪裏插隊呢?

饒:在黑龍江的農場,很冷的地方,冷到不可想像,攝氏零下40度!手不能碰金屬,碰一碰會掉一層皮!

沒有一國兩制難言和平回歸

記:《與時偕行》這本書翻了一下,讀了第一篇文章〈一國兩制──從理論到實踐〉。1997年的文章,已經預視了一國兩制的發展,提綱挈領,很有意思。22年過去,重看文章,又結集成書出版,您有何感想呢?

饒:我是打心底裏認為一國兩制是一個非常好的政治構想,因為它解決了兩大政治難題,一是怎樣能夠保證香港的和平穩定,保證中國能夠順暢的恢復行使主權,用什麼方式適合?再一個是回歸後的香港怎樣適應?這兩個問題其實沒有確定的、固定的答案,前面的一個問題,是要保證以最小的代價,讓英國人同意,讓香港社會、市民放心地回歸中國,由中國來行使主權。所以,可以說,沒有一國兩制,就沒有香港的和平回歸、順利回歸。我們國家用最小的代價,沒有動用軍隊,沒有用一槍一炮,沒有流血,保證了一個在英國治理下他們認為最成功的一個地區能夠回歸中國,這一點在非殖民化史上是值得大寫一筆的。

更重要的是如何治理回歸後的香港,其實這是比回歸更艱巨更複雜的任務。鄧小平先生作了一個設想,就是允許個別地區實行與內地不一樣的制度,目的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國家的領土,另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回歸以後領土的持續穩定繁榮。在我看來,鄧小平這一代領導人看得很清楚,香港的繁榮穩定,是在一個資本主義的環境下發展起來的。回歸以後要保持這種繁榮穩定,便要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如果說,因為回歸而令香港的繁榮穩定受到影響、資本主義發展受到挫折,我想這不是一國兩制的目的所在。所以,無論當年還是現在,我認是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安排。今天來看,實施一國兩制的複雜性、艱巨性,可能會超出當初的預期。

對香港來說,一國兩制是第一次,對國家來說也是第一次,特別是在兩種不同制度下,帶有一些深層次、結構性的矛盾: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中央政府,如何管治一個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地區?固然有授予她高度自治和保留她原有的制度,但中央的責任是什麼呢?中央的權利有哪些?如果把中央的權利同香港的高度自治能夠結合起來,我想「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制度與制度的聯繫,中央管治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之間的關係,是一國兩制實施中,最核心、最複雜的問題。在我看來,香港正處於一個更好適應憲政秩序轉變的轉型期,對中央來說,也處在一個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認識,更好地實施一國兩制的過程。

只強調高度自治不全面

我感到欣慰的是,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這一屆中央,總結了港澳回歸逾20年的經驗和實踐,提出了很重要的指導思想,即我們一方面要堅定不移地實施一國兩制,這對香港好、對澳門好,對國家也好。還有另外一點要強調,就是實施要全面和準確,也就是說,必須有正確的方向。我經常用一個比喻來說明:一國兩制不是一條在大海中自由漂泊的小船,漂到哪兒算哪兒;它是一艘巨輪,它應該有明確的航向、有確定的航線、有正常的舵手,特別是這個舵手,是誰呢?香港的實踐證明,光依靠「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恐怕不足以保障一國兩制的正確方向,它應該有個舵手在掌握。這個舵手是一國兩制的制定者、實施的主導者,他肩負着掌控一國兩制發展方向的職責,所以,提出這一點我認為非常好,我個人認為這是習近平的一個綱領性、全局性的思想。我想可能今後一個時期,成為國家對港澳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

記:從1997至2003年,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很順利,但2003年「沙士」(SARS)後,香港出垷50萬人遊行,之後我們看到,中聯辦開始比較積極參與香港事務,這會不會令香港人覺得「一國」的影響力愈來愈大,「兩制」不像1997至2003年般互相尊重,2003年彷彿是分水嶺?

饒:我覺得對香港的管治,不能僅僅看成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站在國家權益的角度看,香港的管治,應該是中央代表國家進行管治和香港高度自治相結合,兩者都應該重視。2003年之前,強調香港「高度自治」方面更多一些,這是必要的,但這裏面也發現存在着的問題,譬如說,如何理解一國兩制?如何理解《基本法》?在香港有不同的說法,有的屬於不了解,有的則屬於曲解,甚至是錯誤的理解。比方說對於普選、對於23條立法的問題,把一些本來屬於憲制性義務的問題,把它當成是對香港人權的破壞和踐踏,把它對立起來,這就很難認為是一個正確的理解。

另外是當時的普選,回歸還未到10年,就要求全面普選,這與《基本法》規定,循序漸進最終實現普通也有所牴觸。把中央糾正香港在實施一國兩制的一些不準確、不全面的理解,說成「干預」。其實,在我看來,中央本來就有這個權利。所謂被說成「干項」的事情,是中央在行使自己本來就有的權利,不是新增的,這就涉及如何對待香港管治的問題。2003年之後十多年,包括提出要全面、準確的理解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就是這麼來的。因此,一國兩制,有高度自治,也有中央管治,是兩者的結合,不是對立、相剋的關係。很多人只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忽略了中央的管治,如果提到中央管治權,他們的理解是「只限於外交和國防」,這也是不全面的,因為《基本法》規定了12大項中央管治的權利,這在香港社會,多數人是不大清楚的。所以,一方面要堅定不移實施,一方面要全面準確的實施,這樣才能獲得方向。這個「兩點論」表明了中央在一個歷史的節點上,對於香港如何實施一國兩制指明了方向。

特首也該有成長提高的過程

記:港人治港,該找誰來治港?我們經歷了幾位特區行政長官,他們的出身有商人、專業人士、公務員,各自有不同的歷練,但無一例外的是施政困難重重。一國兩制是新的嘗試,難度很高,要找一個合適的領導人不容易,我們想聽聽您的意見。

饒:英國人管治香港逾150年,是在擁有幾百年殖民統治經驗的基礎上來管治的,所以他們有自己的一套理念,有自己的殖民地官員班子,而且指揮總部在倫敦,突然之間回歸中國了,我們強調港人治港,我們在香港擁有這種全局性的領袖人才嗎?這是我們良好的願望,但恐怕不現實,這樣的領袖在短時間能夠培養起來嗎?恐怕不能。所以我想,港人治港的人才,包括特首在內,也有一個逐步成長起來的過程。我姑且問一個問題:香港有能夠駕馭全局的政治家存在嗎?是誰呢?現在我們對特首有如此高的要求,是否切合實際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們便應該實事求是地看,我們的特首產生於香港社會,他們沒有現成的訓練當特首,他們應該有一個成長提高的過程。我們香港是否應該有更多的寬容、諒解和支持。

還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應是全球最難擔當的行政長官,因為他/她處在中央和地方之間、「一國」和「兩制」之間,他/他有特別的地位和角色,既要體現香港的利益,也要體現中央的利益,怎樣做到兩方面的平衡,這本身就是一個難題。我們應該怎樣幫助他/她來做到這一點,而不是在邊上去指摘、挑剔,稍有問題就一概否定,這個我想不是一個現實的態度。

記:2014年我們本來有機會全民普選特首,但最終未能成事,您會不會覺得很可惜?

饒:是很可惜,泛民議員可能意識不到這個機會的珍貴性,這裏面很關鍵的,就是如何看待選舉的依據?我仔細的看過人大「831決定」,它是很符合《基本法》的,「831」決定了普選目標,同時提出了實現普選的一些程序性規則,它並沒有超出《基本法》的範圍。一個準確體現《基本法》規定的人大決定,怎麼成了一個阻礙普選實現的障礙,成了「假普選」呢?正因為一個符合《基本法》的人大決定被污蔑成了「假普選」,便失去了珍貴的機會,失去了珍貴的機會後,什麼時候可以重新開始,難度便很大了。我想香港社會要盡快找到共識,要回到《基本法》的規定上來,這樣才能夠考慮準備普選的條件。

 

文章轉載自《灼見名家》。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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