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芷楓:政府要加強打擊「洗腦課程」

2020-04-29
林芷楓
教育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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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前,有中學的領袖訓練營涉訓練手法不當,包括導師以「洗腦」及羞辱方式,強迫學生無條件服從指令,掀起傳媒報導及全城關注。事件雖然引發家長及教師對這類訓練營提高警覺,但這種訓練手法未有隨之而告終,仍有不少坊間私人機構採用,包括針對學生的「啟發學習能力課程」、針對成人的「人生改進課程」,更有不少不良營銷的公司有採用作內部訓練,禍害甚廣,政府必須正視。

不少人都曾遭遇挫折,繼而質疑自我,故此一些聲稱可加強正面思維,發掘自我潛能的課程一直甚有市場,通常包括「認識自己、激發潛能、展示領導才能」三大元素。但一直有心理學界及教育界人士批評,政府未有規管這類課程,導致導師質素良莠不齊,甚至濫用激烈手法訓練,包括多次責罰學員,貶低其自尊,卻辯稱是迫其自我反省後再灌輸正面信念。這種激烈手法其實對大部份也不合適,因為被激烈批評時,要不是畏縮怯懦,就是有「愈強愈強」的反抗心態,兩種負面情緒都會破壞導師與學員互信;大部份人比較適合循序漸進的形式,例如先透過傾談建立信任關係,再慢慢打開心扉分享,導師再分析其性格特點及自我能力的強弱之處,才能有效幫助學員提升自我。

除了課程質素,有公司以不良推銷手法「硬銷課程」同樣令人憂慮。傳媒曾報導,有學員報讀了為期五天的「人生探索課程」,卻在最後一堂課,被導師以洗腦方式不斷促銷新階段的課程。多次婉拒欲離開後,導師不但惡言相向,更與其他員工阻止事主離開,最後事主無奈支付了過萬元的下一期課費,事後需花時間訴訟追討。

不少這類課程,以激烈甚至違反學員意願手法,「洗腦」式灌輸新價值觀予學員,不但未能為學員帶來改進,白費金錢,更有機會承受心理創傷。政府執法部門應主動加強巡查,處理有關投訴;部份個案涉及違法推銷,甚至有組織犯罪,值得執法部門注視;教育局亦應訂立指引,規管這類課程的內容及導師要求,例如需安排有商當專業資歷的導師教授,包括合資格的心理學家、社工、或教育工作者;政府更要嚴禁未經合適評估下,違反當事人意願採用激烈的訓練手法,以確保這類課程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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