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外學人聯合會《完善選舉制度循序漸進的意義》網上座談會
香港海外學人聯合會4月1日舉辦《完善選舉制度循序漸進的意義》網上座談會,香港中國學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黃平、香港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院長王貴國、澳門大學社會科學院政治學與公共政策特聘教授胡偉星、湘潭大學法學學部部長顧敏康、香港特區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等人發言。
黃平認為,全國人大通過修改選舉制度的決定,及人大常委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掌聲及贊成票數之多,是非常罕見的,「正常的各類工作報告,都沒有這麼高的票數」。黃又指出,香港的選舉制度在過去二十多年也有漏洞,這些漏洞不是今天才看見,但由於修例風波觸發「亂港反中」,使選舉制度提升至非改不得的地步。
王貴國從《國際法》角度分析,指有人批評選舉改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但從《國際法》角度,中英聯合聲明是一份國際文件,對兩國也有約束力,《基本法》就是為執行聲明內容而訂立,達致維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目標。他指法律修改是必然的,因法律必須與時並進,若法律不改就變得不合時宜,是次修改是為了維持香港繁榮和穩定,這正是實現聯合聲明的目標,因此合符《國際法》。
胡偉星則指,香港過去多年缺乏管治能力,與選舉制度出現漏洞有很大關係,讓反中亂港分子利用漏洞進入了體制,包括立法會、諮詢機構等。他認為選委會和立法會的職能修改後,對今後香港良政善治有很大幫助。
顧敏康則從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角度出發,認為候選人資格審查相當重要。他認為委員會須建構得更好、更公信力、更說服力,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問題,例如選一些較有代表性的社會賢達出任委員,認為非一定要由政府主要官員出任,形容這是一個開放的問題,惟政府一下子就說委員會以主要官員作組成。顧續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要守住選舉的第一道門,應審查候選人的年齡、國籍、資產、精神、行為能力等資料,因此若審查委員會由主要官員加上社會賢達組成,可增委員會的公信力和說服力。
兼任主持人的李浩然在總結時指出,中央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除了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審議並全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修訂草案的硬規則之外,還應該注意劃清楚愛國者治港的政治倫理,並以《香港國安法》作為法律保障的軟制度構建。當候選人沒有危及國家安全的問題時,當然更加容易走向普選。這次完善既照顧了香港特區近年的實際情況,也是從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