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合約員工或需簽聲明 下月公佈詳情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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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未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的129名公務員解釋原因,部分人在回覆中提到,認為聲明內容損害言論自由,亦有人指不同意聲明內容,或內容與持有外國護照有衝突。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大部分涉事的公務員因為解釋不被接納,已被停職。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簽署的人陽奉陰違,「發誓當食生菜」,日後繼續拉政府後腿。

聶德權早上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時透露,拒簽聲明的公務員中8成是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約2成是按試用條款聘用,大部分是文職職系人員,少部分是紀律部隊職系人員,他們所屬部門已經去信要求解釋。


民建聯何俊賢指,對不簽署聲名的公務員感到「火滾」,認為代表入職多年以來一直無盡忠職守,要求當局交代有無拒絕簽署而離職的公務員,日後仍能領取長俸。工聯會陸頌雄指,拒絕簽署的公務員起碼是「擺明車馬」坦白,反而擔心簽署的人陽奉陰違,「發誓當食生菜」,日後繼續拉政府後腿。

另外,當局又擬於下月公布,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也需簽署效忠聲明的安排,當中包括合約員工及退休後再獲聘的人員,但暫不會要求醫療、教育、社福等資助機構員工宣誓或簽署聲明。


聶德權又透露,由去年至今年2月,共有1519名公務員離職,數字與前年相若。他指出,公務員辭職原因很多,當中涉及健康或家庭等,不可能所有均與簽署聲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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