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賦權醫衞局局長有權宣告特定免針紙失效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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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刊登憲報,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政府明日(二十六日)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修訂規例》賦權局長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局長在宣告某註冊醫生所發出的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前,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入稟挑戰政府無權廢除免針紙勝訴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批評政府輸打贏要,又指一旦政府刊憲賦權廢除免針紙,他便會再提出司法覆核。另外他說,自己打算在周四入稟,挑戰政府推行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決定。

李家超今早見傳媒時重申政府一直依法辦事,當局有責任確保公共衛生及健康,可以有效及迅速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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