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輸入外勞將激化深層次矛盾

2023-06-26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福山智庫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AAA

WhatsApp Image 2023-06-26 at 14.34.32 (1).jpeg

先旨聲明,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雖規定: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引起女皇陛下子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即屬犯罪,但第9(2)條列明:言論若是旨在 (d)指出在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產生或有傾向產生惡感及敵意的事項,而目的在於將其消除,便不會僅因此一意圖而具有煽動性。

(注:隨着《刑事罪行條例》在回歸後,因《基本法》第160條的規定而得以保留,根據《香港回歸條例》及後來修訂的《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8,原有第9(d)條中的「女皇陛下子民」須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提述,意思自然須理解為「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正因如此,為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本文根據《憲法》序言述明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指出資本主義社會內,由於生產資料主要掌握在資本家手上,使無產階級在按資分配的生產關係下,其勞動時所產出的剩餘價值,將會成為資本家視為利潤而被剝削,因而使兩個階級的財富差距愈來愈大,社會的階級流動性亦會不斷降低,不過是旨在指出香港社會存在階級矛盾的成因。

是故,香港作為成熟的資本主義經濟體,加上回歸後根據《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得以維持,階級矛盾必然成為香港其中一種深層次矛盾。在此情況之下,雖說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香港的階級矛盾不可能在維持資本主義制度下被徹底消除,但是任何一個具有大局觀的特區政府領導班子,都應制定經濟和民生政策時,盡可能舒緩階級矛盾,提升社會的階級流動性,最起碼是盡量避免香港的階級矛盾被進一步激化,才能使香港的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shutterstock_1664977774.jpg

讓人感到憂慮的是,香港現時似乎向着相反的方向發展。在立法會大比數通過香港輸入外勞的無約束力動議,現屆特區政府近日亦公佈了輸入外勞的計劃。當中,建造業特別計劃將提供12,000個名額,航空業輸入外勞的配額為6,300人,公共小巴司機為900人,客車司機則為800人。除此之外,現有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政府亦將會暫緩執行,為期2年。

可以說,任何一個熟悉馬克思政治經濟學說的人,都會發現如此的輸入外勞計劃,事必激化香港本已尖銳的階級矛盾,亦會令香港本地居民排拒內地居民的情緒加劇。首先,建造業、航空業和運輸業的輸入外勞計劃,雖然設有配額,但暫停執行不得輸入外勞規定的26個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政府卻沒有提及配額,此舉如同政府為這些行業的資本家撐腰,使相關工種的本地工人徹底喪失議價能力。

有人或許會說,政府已規定相關空缺需有四個星期本地招聘的要求,並確保所有本地工人獲得優先就業後,仍有勞工短缺時,才會處理相關申請,可是政府卻無法保證計劃公佈之後,相關行業的僱主不會降低現有薪酬待遇,減低本地工人應聘的吸引力,使其滿足四個星期內招聘不到本地工人的要求。除了降低薪酬待遇外,部分僱主亦可故意刁難本地工人,促使對方離職,從而令他們可以比現時低的薪酬聘請外勞。

換言之,政府即使規定輸入的外勞薪酬待遇,必須跟本地工人相同,但是低技術工人的議價力本來已經不高,輸入外勞計劃必然會使本地工人的薪酬待遇被降低。況且,熟悉勞動市場真正運作的人都知道,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陰陽合同」,即是合同上列明的薪酬待遇,雖然跟本地工人一樣,但雙方可以秘密的口頭協議方式,要求員工在銀行過數之後,提取部分現金返還給僱主,使其實質領取的工資比本地工人低。

由於整個口頭協議的締結及薪酬返還過程,均以秘密形式進行,第三者難以得知,加上鈔票本身沒有記認,被僱用者更不可能自斷財路,無故揭發僱主要求「返現」的行為,不論政府當局還是本地工人,即使合理懷疑「陰陽合同」的存在,也難以掌握足夠的證據投訴或起訴僱主,令上述行為難以杜絕,從而使本地工人薪酬待遇跟外勞一樣的承諾,最終只會淪為一句空話。

如此一來,受輸入外勞計劃影響的工人,除了會埋怨僱主之外,亦會埋怨來港工人的外勞跟其「爭飯碗」。另一方面,僱主為了不用為外勞提供住宿,必然會優先考慮聘用鄰近香港的內地城市居民,我們便能預料,部分反政府勢力,特別是所謂的本土派,必然會拿輸入外勞計劃做文章,甚至乘勢煽惑本地居民憎恨所有內地居民,從而使本地居民排拒內地居民的情緒加劇,不利於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和發展。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少數族裔社群一直因為政策及結構性上的忽視造成世代被擠壓於基層工種上,甚或聚集於低技術工種,正如26個工種內的建造, 清潔,物流運輸業中。又或者,因社會流傳的刻板印象,認為他們全部廣東話及中文書寫水平甚低,加上文化隔閡,都不願意聘請他們,造成這些群體長期處於失業率高或工作與學歷錯配的結構性不公。政府放寬輸入外勞之前,有否更精準的了解這群體的資歷,會否符合工種的語言文化要求,以便糾正過誤,及更有效運用本地人力資源?否則,無差別的外勞輸入,會否再次及進一步將他們排拒?有少數族裔家庭經已數代在香港落地生根,把它視為家鄉,不是更能適應工作及社會需要嗎?看來政府需要更慎重仔細地研究,以制定全面精準的短長線勞工及人口以至文化教育政策。

    賢聚嶺南  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