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德財:運房局對網約車發展是「明撐暗踩」

2017-12-06
華德財
會計從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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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有關UBER這類網約車應否合法化的爭議一直持續,雖然民意大部份也支持UBER合法化,但的士業界的反對聲音強硬,政府因而立場亦較傾向士業界,多番放蛇拘捕UBER司機更弄致民怨沸騰。近日消委會發表報告,建議政府利用現時由運輸署署長發出的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容許網約車加入服務,運房局亦看來對建議態度正面。有論者認為有望為UBER合法化亮起綠燈,實際真是如此嗎? 

執筆之時,運房局局長陳帆表示政府立場不反對「網約車」營運模式,但卻聲稱要在安排上、 社會的接受程度,及交通能否暢順等作出詳細考慮,稱要探討「網約車」在佔巿場份額,出租車營運者亦可向運輸署申請服務牌照。看到此段相信有不少讀者都已恍然大悟,原來一切只是一場戲,政府將繼續以舊方法,透過批出牌照的數量作把關。眾所周知,的士服務參差不齊、拒載等問題多多,才導致網約車的出現,但政府竟然仍然認為要確保的士司機的「市場份額」,確保一眾司機大佬「開心有錢賺」。消委會的建議本已保守,運房局的考慮取向就更為保守,恐怕最終網約車問題還是會原地踏步。 

入場門檻太高

假若陳帆不對現時許可證的批核方式作修訂,消委會建議「以申請出租車許可證的方式批出網約車牌照」,其實並不可行。首先正如公民黨譚文豪所言,政府批出許可證一向門檻甚高,而且是「難得不合理」,目前新申請須為應課稅值超過40萬元的全新車輛,以首次登記起計,車齡必須少於7年。消委會的建議亦未有就此作出調整建議,要求網約車的車齡須少於7年的「良好狀態」,又建議相關的新增牌照只有7年營運時限,換言之即使是新車落地就經營網約車,7年後就已變得不合資格再申請了,難度要車主每7年就換一架新車? 

這漏洞到底是消委會的疏忽,還是故意留後門予運房局「搬龍門」,實在不得而知。但可以預計的結果是,將迫使有意以經營網約車為長遠事業者卻步,因這建議變相等於要求有意入行者「玩7年就好了」,之後要不就買新車,要不就盡快退場把市場份額交回一眾「的士大佬」。 

如此下去網約車要入行並合法經營將相當困難,的士服務不佳的老問題自然也不會有改善的空間,而筆者相信消委會勞師動眾地提出這建議,當初的動機應是好的,但這方案的漏洞卻甚大。加上運房局一向的想法是要維持現時的士車的「市場份額」,對於更多的競爭出現是相當有保留,陳帆就聲稱「平台牌照可根據市場反應及開放速度而調控」,簡直是「龍門任你搬」。 

政府過份縱容的士業

根據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數字顯示,有近半(46.4%)涉及公共交通投訴及建議是有關的士,當中包括司機拒載、無禮貌及濫收車資等問題。消委會亦於報告中承認,現時的士牌照屬永久性質,政府無法在牌照中加入新條款予以加強規,又無法因服務質素理由而收回持牌人的牌照,的士服務質素停滯不前。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荒謬現象,實在是政府過往的錯誤政策一手造成,使的士駕駛者被縱容得如同一群馬路上的特權階級,諷刺地的士車牌價錢卻屢創新高。 

總括而言,消委會和運房局有關網約車的發展方案並不可行。政府既然未能向的士業界「開刀」,就應引入更多網約車作競爭,而且要以一個全新、較寬鬆的新途徑批出牌照,不能再以目前困難重重,批核又不透明的營運許可證制度作少修少補。筆者期望消委會和運房局可回應市民訴求,真誠為出租車界引入競爭,為市場注入新動力,讓消費者享受更佳的服務。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消委會最新的報告讓不少業界人士感到驚喜,有關報告居然會建議運輸署增加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讓網約車加入服務。如此的消息相信不但營運的公司如Uber、滴滴感到鼓舞,也是廣大市民等了幾年的正面訊息。

    梁和  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