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渤:也談「香港法治水平高於美國」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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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往年一樣,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央高層都會出席港澳政協聯組會議,這是例牌動作。今年也不例外,但身為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韓正在會上表示「香港的法治水平比美國高」,卻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如果不是韓正提及,很多港人既不知道也沒想過還能在這方面超過美國。

無獨有偶。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不久前在中環出席一個公開活動表示,去年目睹多次「不幸的第一次」,包括香港第一次取締一個政黨、第一次拒絕外國記者入境、第一次因政見不同取消一批人士的參選權利。他的這番言論,除了暗示北京在以上事件決策過程中有介入之嫌,還暗批香港的法治水平正在走低。

韓正所說的「留意到一個美國的報告指香港法治指數排名比美國更高」,是指「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簡稱WJP)。如果說,香港人對成立於2006年的WJP不是太了解,那麼對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縮寫ABA)應該耳熟能詳。這是美國全國性的律師組織,成立於於1878年。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ABA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法律職業組織。要知道,美國執業律師才一百多萬人,但該會的會員已超過四十一萬人。

WJP正是在ABA的推動下成立的。可見其在業界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無怪乎香港廉政公署的官方網站也上載WJP上月底發佈的「二零一九年法治指數」(Rule of Law Index 2019),引以為榮。

該法治指數基於全球126個國家和地區的民調,共有3800個專家的參與,通過評估八項指標排序,包括:政府權力的制衡、消除貪污、政府開放度、基本權利、秩序與治安、監管執法、民事司法及刑事司法。根據這個最新指數,香港的整體法治水平在126個國家和司法地區中排名第16位,美國排名在20位。丹麥勇奪榜首,新加坡排第13,日本第15。

不僅是在今年,翻查過去多年的紀錄,標榜和捍衛「自由、民主、公義」的美利堅,在WJP法治指數的排名中均落後香港。可見,韓正「香港法治水平高於美國」之說,並非「脫口秀」,而是有根據,有專家認證的。

更令人眼前一亮的是,香港在「消除貪污」方面全球排第9位。自WJP「清廉指數」1995年首次公布以來,香港一直是全球最廉潔地區之一。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WJP的結論,可謂來得巧合。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發表香港去年發生多次「不幸的第一次」言論時,聲稱「代表美國政府」,不知是否有被「打臉」的感覺。

眾所周知,法治的初衷是要防止人治,社會運行的規則不應以一個人、一個政府的意志為轉移。但法治在限制公權力的同時,又要求公民守法,不可破壞社會秩序。著名法學家海耶克在《自由的構成》(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中認為,自由的真正基礎是法治,保障自由所依賴的不是權利而是法治。

香港高度強調法治,也許是一個意外。但港人對法治珍之重之,絕非偶然。與西方許多國家和地區相比,不管是在英治一百五十多年的漫長歲月,還是在回歸二十多年的「一國兩制」實踐,香港從來就「沒有徹底的民主,但有充分的自由」。剛性的法治精神,成為制度缺陷的一種補償,香港人視法治為核心價值,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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