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扣查多架裝甲車 台媒指屬新加坡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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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海關在葵桶貨櫃碼頭扣查多架裝甲車。(大公報資料圖片)

有報道指,海關在葵桶貨櫃碼頭扣查多架裝甲車,而同批貨物中有爆炸品,懷疑有人走私軍火。台灣傳媒TVBS表示,已向台灣的國防部了解,有關裝甲車是新加坡陸軍AV-81八輪甲車,疑為赴台訓練結束後經香港運回新加坡。

傳真社今早從高空拍攝相片,可見九架裝甲車以藍色、灰色布包蓋,放在貨運行內俗稱的「牛柳架」上,被超過三十個共兩層高的白色貨櫃箱、及四層高的紅色貨櫃箱包圍。現場有至少兩名海關人員把守。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海關昨在葵桶貨櫃碼頭檢查貨櫃箱時,發現十二架裝甲車,同批貨物中有爆炸品,懷疑有人走私軍火,於是將裝甲車等違禁品扣查,其後安排碼頭工作人員以大量貨櫃包圍其中九架裝甲車,並派人把守,防止其他人靠近。

消息指,十二架裝甲車在一艘由台灣高雄駛往新加坡途經香港的貨櫃船上,抵達香港貨櫃碼頭時,本不打算卸貨作轉運或出口,但海關收到線報,調查時發現,暫未有資料顯示該批裝甲車屬於哪個國家出口、貨主的身分和報關內容、及該些軍用物品的目的地為何處。

根據《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裝甲車、坦克車等被列為戰略物品,無論是進口、出口,抑或屬過境物品,必須領有由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許可證。任何人違犯或沒有遵從條件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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