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梁頌恆被捕 宣誓風波一文睇明白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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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宣誓風波,令二人失去立法會議席。(資料圖片)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違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禁令,在去年11月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今早(26日)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罪拘捕。二人的宣誓風波可以追溯到去年10月,當時二人在宣誓時涉嫌違反《基本法》,政府之後提出司法覆核,並引起人大釋法,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勝訴,兩人喪失議員資格。

在新界東和九龍西選區取得立法會議席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10月12日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並在宣誓時改誓詞內容,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CHINA」讀成「支那」,其中梁頌恆在宣誓時手持聖經,食指與中指交叠,意指口是心非,游蕙禎更以英語諧音將「共和國」說成粗口,當時的監誓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為二人監誓。

梁振英聯同律政司入稟 要求取消二人資格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10月18日宣布梁及游二人的宣誓無效,但准許二人在翌日再度宣誓。但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當日下午立即入稟法院,要求覆核梁君彥的決定,同時引用《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指梁游「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法庭裁定二人已喪失議員資格。

10月19日,連同梁游在內的五位的議員獲安排再次宣誓,不過在在黃定光和姚松炎完成宣誓後,民建聯的陳克勤要求點算人數,最終在建制派離席下,會議人數不足流會,餘下三名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和劉小麗未能宣誓。

會議中亦有插曲,熱血公民鄭松泰在等候期間將建制派枱頭的國旗及區旗上下倒轉擺放,引起建制派不滿。到本月上旬,警方以涉嫌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將他拘捕,並在5月中提堂。

梁游無視禁令硬闖立會 多名保安受傷送院

到11月2日的立法會會議,劉小麗完成宣誓,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劉小麗完成宣誓後,不理梁君彥的禁止二人進入會議廳的禁令,在部份民主派議員護送下,衝入會議廳主席台前,並用咪在無人監誓下,聲稱自行「宣誓」。建制派議員隨即拉隊離場,保安就把游蕙禎抬走,場面混亂,主席梁君彥最後宣佈會議暫停。梁頌恆及游蕙禎之後再和數名助理嘗試衝入會議室,期間保安阻撓,多人報稱不適,更有保安暈倒,6名保安需要送院治理。梁君彥宣佈因保安理由休會。

人大第五次釋法 梁游失議席

在高等法院仍未就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席去留作出裁決前,11月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指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宣誓,如宣誓人若不真誠、不莊重宣誓,或拒絕宣誓,即喪失資格,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又指違反誓言者,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勝訴,梁頌恆及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兩人議席懸空,又指無論人大常委會作出釋法與否,結果都是一樣。梁頌恆及游蕙禎之後兩次就結果提出上訴,但上訴庭在今年1月中頒下決定,否決他們兩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

政府至今都未進行補選事宜,但已預留約3.2億元作補選之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原則上梁頌恆及游蕙禎都可再參選,但到時要簽署有關擁護基本法等聲明,由選舉主任判斷聲明是否有效。如兩人被判斷並不是真誠擁護《基本法》,有可能會如梁天琦一樣,被取消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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