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集團租屋「劏完再租」 推高租價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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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指改動出租單位間隔或須向該署呈交建築圖則。(大公報資料圖片)

本港劏房問題持續,有傳媒就發現,有內地公司租下多個大型屋苑單位劏出房間,猶如「二房東」,部分單位經分拆劏房後租金大增六成。

《明報》調查發現,有內地公司租下多個鐵路沿線大型屋苑單位,將單位劏房後租出圖利。每間房實用面積由約56方呎至145方呎不等,人均每月租金由3900至6100元不等,部分房間呎租高逾100元,可比山頂豪宅。若房間及牀位全數租出,估計公司月收3萬6千多元租金,大賺6成。

有學者認為,此類劏房呎租不菲,變相推高整體住宅租金。不過隨着愈來愈多內地生及新移民來港,租賃需求有增無減,土地供應於短期內又難大增,料此類劏房於未來3至5年仍會大行其道。

而屋宇署指,改動出租單位間隔或須向該署呈交建築圖則,獲得批准後才可以進行,否則有關工程均屬違例建築工程,該署會按照現行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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