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社會對取消強積金對沖存誤解 恐現裁員潮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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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說,社會對強積金與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對沖」存在誤解,指對沖不具追溯期,反問何會出現裁員潮。

網誌題為”「沖」不走的人情味”,羅致光表示過去4個月約見了多個勞資團體聆聽意見,但他發現很多人對上屆政府取消「對沖」建議有誤解,產生了不必要顧慮。

羅致光提到,早前與中小企代表會面,對方直言爲了減低日後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會考慮在取消「對沖」前,解除老員工合約,「這便似是坊間流傳的一個說法:取消『對沖』便會出現裁員潮」,但他稱,這憂慮出於對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期」的不理解。streetview7_l.jpg

羅致光解釋,「不具追溯期」即在取消「對沖」那一天前,僱員已累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以用僱主供款強積金部分來「對沖」,而之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部分,則不能「對沖」,要由僱主直接支付。

舉例說明

他舉例,假設2019年1月1日取消「對沖」,及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上限39萬元不變,若一位僱員在當天已累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已有30萬元,這30萬元仍可以「對沖」,而日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最多只有9萬元,由僱主支付;但若僱主在當天與這僱員結束合約,重新聘用這位僱員或新僱員,日後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上限便會從零計算,最高為39萬元,反問「哪裏會有僱主樂意日後多付出30萬元?」

他相信懂得計數的僱主,都會力求保留原有員工,「反之,結束原有僱員合約及重新聘用僱員的,不但不是無良僱主,而是超級豪爽願意多付的好僱主。所以,為什麼會出現裁員潮呢?」
 
首置供款
 
另外,強積金管理局正研究容許僱員提早提取部分強積金,作首次置業的首期之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預計,積金局明年第二季前向政府提交報告,政府屆時會再分析,但強調做法要平衡強積金原先政策,作為退休保障的目的。
 
他指出,本港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約18萬元,承認對支付私樓的首期幫助較細,但作為資助房屋的首期應幫助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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