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語文中心抗議被處分 陳樂行質疑聆訊過程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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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欣(右),陳樂行(左)表明會上述。圖:視頻截圖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與中醫學系學生陳樂行今年一月參與「佔領語文中心」行動,上周四正式收到校方紀律聆訊判決,分別被罰停學一個學期及8日,並須於下周四(4月12日)前向語文中心撰寫道歉信,二人表明會上訴。
 
劉子頎與陳樂行指,上周四晚接獲的聆訊結果形容兩人阻礙學習、教學、研究或行政、不雅行為。其中劉子頎對大學職員進行口頭攻擊、誹謗或其他形式的騷擾,被罰停學一個學期,期間須接受情緒輔導;陳樂行被判停學八日及在校內進行40小時服務。
 
劉子頎認為,紀律聆訊可能令浸大學生對日後參與抗爭行動時卻步,只有民選學生代表被處分停學一個學期,形容是「槍打出頭鳥」,令學生對校政改革議題噤聲。
 
陳樂行說,對判決書內容感詫異,質疑校方在紀律聆訊期間對兩人作出的提問與判決信中提及的兩個案情無關,剝奪他們的申辯權。他表示,若上訴不果,不排除就校方聆訊程序不妥而提出司法覆核。
根據陳樂表述,浸大判決書中的案情一提及,他與劉子頎逗留在語文中心8小時期間,沒有理會語文中心職員的勸喻,並且離開。但陳樂行說,在聆訊過程間,沒有提供相關影片或作出提問。而案情二提及,兩人曾向職員做出威脅手勢,但陳樂行指校方在聆訊過程中並行沒有就手勢作出提問,例如是甚麼手勢、手勢的意思,以及向誰做出手勢。
 
除了劉子頎、陳樂行,學生會說還有另外兩名學生被判罰在校內進行服務及撰寫道歉信,但拒絕透露控罪及服務時數。
 
浸大發言人表示,有關語文中心事件的紀律程序已經完成,學生紀律小組已將結果通知相關學生;為保障學生私隱,大學不會透露內容,根據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小組的判決,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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