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創新企業來港上市 4月30日接受申請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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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收市後宣布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建議,包括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公司和未通過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來港上市,將於下周一(30日)起接受上市申請。

港交所公布諮詢期共收到283份回應意見,絕大部分意見都贊成聯交所的建議,包括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公司,和未通過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以及為在海外上市的「同股不同權」公司設立第二上市渠道。

港交所建議,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時的預期市值不少於15億港元,申請人必須展示外購許可技術或外購所得核心產品的研發進度,而核心產品研發至少要有12個月,若從事藥劑或生物產品研發,必須擁有多項潛在產品,而從事醫療機械就允許只擁有一種設備產品。

申請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在上市前的最少6個月需要得到1名資深投資者提供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並不得在公開招股前撤回,同時聯交所正招攬業界專家組成生物科技諮詢小組,有需要時提供意見。

行政總裁李小加預計最快六月或七月將有首隻成功申請的股份上市。他表示經過四年努力終於成功推出新的上市制度,為本港市場迎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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