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前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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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受審畫面(天津一中院官網圖片)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孫政才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孫政才表示自己真誠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

法院指,2002年至2017年,孫政才在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中標、項目審批、企業經營及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法院認爲,孫政才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

現年54歲的孫政才,是中共十八届政治局委員,2012年擔任重慶市委書記,被外界視爲前國家主席胡錦濤「隔代指定」的接班人。但在2017年秋天十九大前夕,孫政才突然被撤職,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中紀委立案調查。2017年9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中紀委指,孫政才嚴重違反黨紀和政治規律,泄露組織秘密,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

今年4月12日,孫政才受賄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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