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等涉非法集結罪成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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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連同三名議員助理,前年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五人遭刑事檢控。西九龍法院今早裁定五人非法集結罪成,押後至6月4日判刑,全部人獲准繼續保釋。

裁判官說,被告聲稱沒有推撞保安員,但法庭認為他們的證供出現跨大、矛盾和不合理情況,因此不信納被告的證供,又指案中證人當日盡忠職守、恰盡己任、如實作供,即使梁游兩人當日真心相信自己仍是議員,亦不是衝擊的護身符,裁定梁游及三名議員助理非法集結罪成。

五名被告梁頌恆、游蕙禎、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被控於前年11月2日,在未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下,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並企圖自行宣誓。其後又與保安人員推撞,導致6名保安員受傷,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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