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說國家按憲法處理香港問題非按香港法律

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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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說,國家處理香港問題,一定會遵循國家憲法,而不是按香港的本地法律;國家尊重香港普通法、本地法律及司法獨立等,但如果按照香港法律辦事,情況會亂套。他形容,切割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行為是自欺欺人,香港不可能推翻國家憲法秩序。

切割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行為是自欺欺人


王振民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致辭時說,國家憲法除了被《基本法》修改及取代的部分外,全部適用於香港;《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地方,憲法的有關規定應自動適用於香港;將《基本法》孤立憲法,甚至將《基本法》打造成獨立於國家憲法外的香港憲法,是對《基本法》的誤解及扭曲。 他又說, 香港可以有獨立法治和司法制度,但不能有獨立的憲制秩序,而人大釋法有很多要求,不可以隨便,需要符合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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