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三宗真槍案 本港槍管有無漏洞?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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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四晚(26日)在深水埗拘捕兩名孟加拉男子,並檢獲一支真槍。今次已是本年第三宗涉及真槍的個案,其餘兩宗分別是鰂魚涌公園槍撃案及通州街藏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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鰂魚涌公園槍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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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6日,一名報稱是私人保鏢的女人,因家庭糾紛與家人於鰂魚涌公園商談時爭執起來,她取出一支曲尺手槍涉嫌射殺家人,其中疑犯80歲的姨母及62歲的舅父頭中槍死亡。

警方之後在太古城拘捕嫌犯時,即場檢獲懷疑涉案的半自動手槍,正追查她所用的意大利製半自動手機的批次,及出廠年份等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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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街藏槍案

7月21日,警方於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附近巡邏時,截獲一名56歲姓陳男子,並在他的背囊內檢獲一支長約45厘米、已上一粒子彈的霰彈槍,同時在附近草叢再檢獲6粒子彈。

警方之後再拘捕4名涉案男女,他們分別被控「無牌管有彈藥」、「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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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槍管嚴格 但仍有漏洞

被問到警方在槍械管制方面是否不足,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黃志威指不認同說法,強調警隊高度重視涉及真槍使用的案件。他說去年並無發現真槍,而年頭至今有3宗涉及真槍的個案,其中兩宗是警方主動行動拘捕疑犯。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如非法管有任何射擊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槍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另外,除非持有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經營(包括製造、儲存、出售或修理)槍械或彈藥。如有違反,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雖然本港法例對槍械管制嚴格,但仍有漏網之魚。槍會持牌人的槍械仍有可能被他人挪用,有槍械師指,有人通過郵包郵寄槍械來港、或將槍械拆卸,以配件方式運入香港,再找工匠組裝。2014年轟動全港的啟晴邨槍撃案,警方在犯人家中搜獲兩支手槍及數十發子彈,至今仍未公布槍械來源。

據歷年《警察年報》數字顯示,「藏有槍械及彈藥」的犯罪個案已由2012年的133宗,驟升至次年的391宗,之後一直介乎於364至481的高位,惟警方無解釋理由。

另外,本港仿真槍市場活躍,配件可以從合法市場購買,只要稍作加工,就可組裝成具殺傷力的槍械,網上亦流傳不少教人改裝槍支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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