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 辯方結案稱被告無公眾妨擾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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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佔中案續審,辯方律師繼續結案陳詞。

代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的律師指,當日警方阻礙公眾前往政府總部示威,李永達只是鼓勵示威人士到示威地點,不能說是無理妨擾。

至於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律師指他只呼籲示威者阻止警車前往示威地點,無呼籲示威者坐下一段長時間或對公眾造成不合理麻煩。

而學聯前常委張秀賢,他的代表律師指張秀賢只呼籲群眾留守添美道,只想「重奪」公民廣場及等候學生領袖釋放,無意長期逗留,爭取重奪廣場亦不會造成公眾妨擾。

另一學聯前常委鍾耀華的代表律師指,2014年9月27日和28日是周六、日,添美道非主要道路,車流不多,是向政府表達意見的合適地方,不算造成公眾妨擾。鍾耀華在警方施催淚彈後,呼籲群眾離開,但施放催淚彈反令更多人在金鐘聚集,認為法庭應考慮此一事件是導致金鐘被佔領的間接成因。

辯方完成結案陳詞後,聆訊押後到明天早上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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