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歷山:修逃犯例應向前看

2019-04-15
吳歷山
香江智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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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因台灣「一屍兩命」案而起,但不會因台灣方面叫停而停,因為這起條例修訂已發展到不是只牽涉台港的案件,它揭開了多年來的法律漏洞,必須盡快予以修訂,以免後患無窮。

正如一個人因胸口不適送入醫院,檢查發現患有心臟病,醫生必須為病人找出病因,採取措施治療及預防今後再發病。

香港早已成為中外聞名的「逃犯天堂」,這裏聚集大量作奸犯科的逃犯或嫌疑犯。多年來,在人們的意識中,只要逃到香港便算是逃離了天羅地網。回歸前香港有個九龍城寨,是中、英、港「三不管」地方,藏污納垢誰也管不着。回歸後,逃犯可以不必蝸居破舊的九龍城寨,整個香港都成了「二不管」的避難勝地。前不久盛傳香港某超五星酒店是各路犯罪集團的俱樂部,何其的逍遙自在!這完全是拜香港與內地沒有逃犯引渡條例所賜,也是歷史遺留下的「奇胎怪瘤」。

逃犯天堂 損香港誠信聲譽

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法國、意大利)都與中國有逃犯引渡條例,但香港作為全球與內地往來聯繫最密切的城市,卻與其「母體」沒有逃犯引渡的機制和條例,這也太過不合情理,嚴重影響兩地交往和融合發展的誠信基礎,更嚴重損害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法治、文明的良好形象。要重新省亮香港這塊「金漆招牌」,首先必須清除「逃犯天堂」這個臭名遠揚的惡名!

特區政府以往曾為兩地逃犯引渡與北京磋商修例事宜,但未能成功,本次正好藉台灣兇殺案把修改《逃犯條例》議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填補過往法律缺陷,更有效地保障香港人的安全和利益。社會普遍希望本次提案能一舉成功,然而,看來也不容過於樂觀。

反對派出於其「永遠反對」的立場,言論自然比較偏頗,如指內地司法不健全;內地可以用非政治理由檢控政治案件;香港法庭無法把關等,甚至首次提出彈劾特首。在極端言論的煽惑下,有近萬名市民上街遊行反對修例,聲勢是近年的高峰。

商界反應也很大,政府為了「箍票」,及時抽起草案中9項涵蓋經濟和涉及非法使用電腦的罪行,這項行為在香港政壇過往較為少見,但在西方是司空見慣的政治協調(妥協)行為。林鄭政府一改過往「無情講」作風,值得一讚。

但日前,作為此項修例的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建議,參考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就追溯期劃線」;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倡議「無追溯期」,又有商人劉鑾雄提「限制追溯力」並申請司法覆核等,均可視為對修例的不滿和反彈。

筆者認為,由於要解決的問題是長年積累下來的歷史問題,香港社會各界須持「向前看」的原則,才能達致共識,順利修例。

「向前看」有三重意思:

一、修改《逃犯修例》的主要目的是防患於未然,而不是為了翻舊案「秋後算賬」。

二、秉持「寬前緊後」的原則。許多案件都是與過去特定時期的背景和社會風氣有關,應以當時標準做判斷。

三、放長雙眼,走着瞧。待將來實施新《逃犯條例》執行情況,以事實來判斷新條例是否合理合法。

反對派把修訂《逃犯條例》說得如此恐怖、黑箱作業、違反人權人道,但香港始終是一個尊重人權,有言論自由、傳媒自由的法治社會,不如等事實來證明。

 

文章轉載自《信報》。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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