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名發起人各判囚十六個月 朱耀明獲緩刑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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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9名被告今天判刑,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獲判串謀作出妨擾罪名成立,各囚十六個月,朱耀明獲緩刑2年。預料9人中,戴耀廷、陳健民、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需即時入獄。邵家臻或因判刑失去立法會議席。

張秀賢 鍾耀華 李永達無需入獄

其他被告方面,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涉及的兩項煽惑公眾妨擾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囚8個月,獲緩刑2年。

黃浩銘、邵家臻以及民主黨成員李永達各判囚8個月。其中李永達獲判緩刑。

法官指八被告無悔意 陳淑莊腦需動手術押後判刑

另外,陳淑莊的代表律師向法庭呈遞3份醫療文件,包括陳淑莊的腦部掃描,醫生指她有生命危險,會在兩星期內安排手術,律師要求押後判刑。法官批准押後至6月10日早上10時處理她的判刑,陳淑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官在判刑時指,八名被告無論在陳情或律師求情時,都無展示悔意。法官指,悔意並非要摒棄政治信念,而是應該對行動造成對其他受影響造成的不便的人道歉,但法庭未有收到這些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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