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收逾200宗集運投訴 包括濫收附加費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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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243宗有關網購集運的投訴,當中主要涉及運費計算不清晰、濫收附加費用、送遞延誤、貨品在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等。而今年首7個月,接獲相關投拆共86宗。

有投訴人經集運公司,從地集運貨品送港,並按網上指示輸入資料和付運費,但集運公司之後指投訴人的長度超出標準三厘米,要求支付200元附加費,否則會將貨品退回賣方兼收取退件手續費。

亦有投訴人收到貨品後發現破損,向內地集運公司投訴,對方要求投訴人退回損壞貨品才賠償,不過投訴人已經棄置,稱職員初時沒有要求保留貨品。消委會雖然介入但集運公司仍未回應,建議投訴人循民事索償。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選用集運服務時,要事先了解集運公司的條款,包括對貨品體積及尺寸的規定,運費計算方法,以及賠償安排等,托運較昂貴或容易損壞的貨品時,應考慮購買額外物流保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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