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則通 港導遊國慶黃金周可在橫琴執業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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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社廳和廣東省文化旅遊廳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讓香港及澳門的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按當地的要求,港澳導遊及領隊申請在橫琴執業申辦流程算是簡單,還可以享受專業的崗前培訓和每年最高3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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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申請執業的條件。已經取得香港、澳門導遊證或領隊證的港澳居民均可申請。據悉,橫琴新區每年分兩次(1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申請人只須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三個工作日即可獲答覆。

二港澳導遊及領隊高效實用的換證程序。只需經過「申請—受理及審核—培訓—認證—換證」五個步驟,培訓時間一般3天,最快可在培訓結束當日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

三鼓勵港澳導遊及領隊到橫琴執業。對認證合格並取得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的港澳導遊及領隊橫琴新區獎勵3000元作為獎勵。對持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在橫琴執業的港澳導遊及領隊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的,分別獎勵2萬元和3萬元,此獎勵每年均可申請。

四對港澳導遊及領隊執業進行監管。執業前需簽訂《執業承諾書》,接受橫琴新區旅行社委派,方可在橫琴新區內執業。對違法、違規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遊業務,進行導遊活動,將依照《旅遊法》及《實施方案》等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並在粵港澳三地的旅遊行業內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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