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部分網平台退貨要自付運費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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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九個網上購物平台,檢視退貨保障是否完善,結果發現成功率不足一半,而且網購平台的退貨期不一,部分不承擔退貨運費。
消委會在九個受港人歡迎的網購平台,進行54次交易,每次最多以港幣600元,購買一至十件物品,包括化妝品、衣飾等,每個平台各交易六次,收貨後再要求退貨退款共47次,測試各網購平台的退貨退款安排。
消委會發現47次退貨退款,共有23次成功,成功率不夠50%,雖然各個網購平台都稱接受退貨,但有三個平台要消費者自行安排寄回貨品和支付貨費。
另外,各網購平台的退貨期限亦不盡同,由收取貨品後的七天至九十天都有,有五個平台聲稱不須任何理由都可退貨,但其中三個要求消費者支付運費。
在54次交易中,有七次就算訂單獲確認,但最終因為缺貨或沒有特定理由,訂單被取消,這些交易都是來自三個平台。當中兩個平台以外幣結算,若消費者付款後才要求退款,可能要承受貨幣匯率波動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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