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乃萱:收手的藝術(P牌婆婆之17)

2019-11-19
羅乃萱
家庭發展基金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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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乖孫黏得公公很貼。只愛公公抱,其他人想分一杯羹,他都轉過身去,不睬不理。我當然是頭號吃檸檬的,沒想到接著是他的爸爸,還有他的媽媽。

眼見乖孫硬用雙手扯著公公的衣服,不願意回歸媽媽的懷抱,公公就會笑得合不攏嘴。不過公公是個明白事理的人,很懂得「收手」,不會仗勢把乖孫從父母懷抱中搶走,這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這趟,公公會和顏悅色跟乖孫說:「公公要外出上班啊!你要給媽媽抱抱!」一把將乖孫交還給女兒。這個畫面,我一直存記在心。

有了乖孫之後,我跟外子常說:「真好,讓我們有機會重溫昔日養育女兒的片段。」是的,這也是為人外公外婆最大的滿足。那些過去「美好的歲月」(those good old days)竟有機會重溫重嚐,正是人生一大樂事。只是,對象換了,不是女兒,是女兒的兒子,這才是重點。

記得多少年前寫過,為人父母最難學的功課,就是「放手」,這樣孩子才可以真正獨立高飛。多少年後,卻體悟到為人祖父母最難學的功課,叫做「收手」,兩者的不同是:「收手」要比「放手」來得更快更準。

那不是我們該享受的弄孫之樂,為何要「收手」?

一是因為祖父母通常佔著最有利的位置。常常答應,不會責備,是孩子心目中有求必應的親近對象。所以孩子成長的這個階段,常會被祖父母寵壞。

另一邊廂,作為祖父母的咱們,也極其享受被乖孫「黏著」。試問,見到乖孫最想跟的是自己,哪會不高興的?問題是,這種開心很容易「踩界」,那種讓孩子的父母隱藏在心中「不舒服」的感覺,更是難以宣之於口。

正因如此,我們就要懂得「收手」。不要讓之越過應有的界線,才是為人祖父母應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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